- +1
下月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央视新闻
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公告,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从“证明”改“承诺”,减少证明材料报送。
根据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本次是第二批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纳税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可以自愿选择,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施佳慧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