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统筹推进三块地改革,指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澎湃新闻记者 彭艳秋
2023-02-14 16:39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字号

新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内容值得关注。

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在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农村改革总的思路是,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吴宏耀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的改革。

承包地方面,重点是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结合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解决细碎化的问题。宅基地方面,重点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完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配置的实现形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重点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文件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华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普遍存在土地插花细碎,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早期通过远近肥瘦搭配的土地承包方式,与农业机械化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严重不适应,提高农业生产成本,细碎的地块经过土地确权,是土地抛荒的重要原因。

“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要放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的高度看。很多地方十多年期都自发探索了‘小块并大块’的做法,效果很好,与土地整治结合起来,尊重农民的意愿,可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做的事情。”桂华说。

中国农业农村部农研中心研究员张照新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中央推进这一部分,主要是从三个角度考虑,一是对于种粮农民而言,尤其是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细碎化越来越成为其扩大经营规模的桎梏。而扩大经营规模则是其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持续增收的必然要求;二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细碎化也是一个挑战。三是未来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也亟需解决农地细碎化问题。

“对于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区都已经做了一系列探索,包括农民自发的土地互换、联耕联种,村集体统一推动的小田并大田,如安徽蒙城县的一户一块田,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政策落实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同时也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充分结合起来,确实通过这种‘小田并大田’能够带来明显的效益,让农民切实受益。”张照新说。

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文件回答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规律性和发展路径。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是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则有四条途径: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

吴宏耀介绍,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下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既要抓好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也要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同时,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经营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发展路径,为其指明了发展方向。”张照新指出,核心是充分发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同时通过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弥补其在经营机制方面的不足。

桂华指出,有条件发展租赁型的集体经济在全国农村占少数,“文件的导向是经营方式稳健,集体经济实质是发展租赁为主的方式,而非实业经营。因为相对而言,实业经营风险较大。”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