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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

珠海特区报
2018-0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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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来珠海发展的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即使没有工作也可落户珠海,符合条件的可当场办理入户核准手续。6月15日,珠海市公安局公布“珠海英才计划”配套文件“珠海市关于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入户操作细则”(下称“落户指南”),对认定条件、落户地址、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对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该落户指南即针对这一条出台的操作细则。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如何认定?落户指南规定,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结果为准。毕业三年以内的标准以上述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起算时间,申请之日在毕业三年以内。

落户指南规定,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工作单位和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在我市有自有房产的落户对象,户口迁入自有房产;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所在单位集体户。针对既无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学历人员,我市首批设立5个学历人才公共户,落户对象可自由选择落户地点。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学历人才公共户是为落户对象提供的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落户对象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或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当按照《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户籍迁移至自有住房或所在单位对应的集体户。

落户指南还列明了办理落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省内和省外的五种不同情况,详细说明了具体的办理流程。对学历人才大大简化审批和办理流程,对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且“迁移地址”为“珠海范围内”的省内、省外人员,以及户口在珠海市高校集体户的人员,符合条件且带齐资料即可当场办理最终入户手续。

(原标题为《 珠海公布本科以上毕业三年内人员先落户后就业办事指南 符合条件人才当场办理入户》)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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