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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收费“套路”何时能休?

2023-02-21 16: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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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李欣璐 消费质量报

近年来,电视机技术飞速发展,但销售却在下滑,日均开机率也在不断下降。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彩电市场全渠道零售量规模为1672万台,同比下滑6.2%。同时电视机的日均开机率也已经下降到了不足30%。

具有大屏优势的智能电视遭到冷落,这其中虽有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影响,但究其原因,无内容可看以及用户体验不佳正逐渐消磨着用户的耐心。

本期消费质量报“主播说新闻”

关注智能电视收费“套路”

套路多 会员充不停

“买电视的时候,宣传是4K画质、高保真音响系统,买回家才发现几乎看什么都要会员。”2月18日,成都消费者林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家里新买的电视。

“你看,智能电视自带的会员包年是288元,但电视会员并不包括其他栏目会员,之前我往电视充值了288元的会员想给孩子看动画片,但后面才发现,要专门开通‘亲子会员’才能观看动画片。还有其他什么综艺、体育等等全部要开通会员才能看。”林女士很是愤慨。

智能电视究竟有怎样的充值套路?记者体验一款小米品牌的智能电视机。该款智能电视机除了有小米影视VIP外,还包括芒果TV、埋堆堆、悦厅TV、4K花园、1905电影。小米影视VIP仅能观看与爱奇艺共享的影视资源,其他专区内容都需要另外开通会员。此外,如果想看某个频道的内容还需要开通对应的会员,无法打包也没有优惠的组合套餐选择。

记者计算发现,仅智能电视本身会员全部开通的话,一年的花费就要超千元。除此之外,如果还想在电视上通过网络视频平台收看节目,许多内容还要开通网络视频平台会员才能正常观看,并且该会员只能在TV端使用,和手机端并不互通。

例如,爱奇异、优酷、腾讯、芒果TV各家有各家的会员,很多独播的影视版权互不相通。每家的会员还有不同分类。仅爱奇艺就有七种会员,爱奇艺的黄金VIP仅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端,想要在电视上追剧,就要升级成白金VIP会员。

2月19日,记者来到成都市春熙路和二环路东三段的电器城,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多家智能电视门店的销售人员,对于是否有开机广告、是否需要开通会员才能够正常观看节目以及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等问题,如果不是主动问起,销售人员很少会提及上述话题。

广告多 开机看不停

“你看我这个电视,每次开机都有开屏广告,时长从15秒到40秒不等。而其他的广告更是就更多了,待机广告、贴片广告、视频穿插广告,就连关机也得一个广告。”杨女士向记者展示她家里的智能电视说道。

有消费者吐槽:“电视是用户花钱购买的商品,厂家强制要求用户看开机广告来盈利就过分了。这种行为就好像你花钱买个房子,每次回家进门之前,强制要求先去物业买点东西才能进门一样 。”

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调研报告》显示,近九成消费者家中的智能电视存在开关机广告。除此之外,还有视频播放前的广告、窗口广告、贴片广告等。这些广告,如果不购买会员,往往难以关闭或跳过。

2月15日,中消协发布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其中提到,在线会员服务领域问题主要有:一是智能电视平台“套娃式”收费引发消费者不满。由于智能电视系统内各模块资源相互独立,消费者连续充值却仍无法观看全部视频内容;

二是视频平台会员服务体验不佳。视频平台限制原会员用户手机投屏功能,若解除限制需购买更贵的增值会员服务;

三是婚恋平台会员服务存乱象。一些婚恋平台收取高额服务费,但实际服务达不到约定标准,有的对会员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提供“婚托”虚构交友、结婚需求欺骗消费者;

四是网络会员服务默认自动续费。一些网络会员服务平台先诱导消费者免费使用,到期后未向消费者充分告知或有效提醒消费者情况下自动续费。

2月19日,记者在线上咨询了长虹、夏普、创维、康佳、TCL、小米等电视品牌客服人员。TCL客服表示其品牌是没有开机广告的,长虹、夏普、创维、康佳、小米客服均表示其品牌电视都有开机广告。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看到,有关电视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其中关于开机广告虚假宣传、自动扣费的投诉占比达七成以上,且大多发生在近两年内。

倡议书 优化用户体验

2月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关于规范智能电视收费行为的倡议书》,联合倡议方包括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等互联网电视集成运营机构,倡议杜绝“套娃收费”“套路收费”,畅通投诉、咨询和纠纷解决渠道,优化用户体验。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目前智能电视、网络电视付费收看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消费者也愿意为收看心仪的电视节目付费。但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相应的服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各种不实用节目却需要会员的设置、带有明显“算计”行为的支付设置,则可能涉嫌强制消费。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朱晓娟: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倡导商家与广告经营主体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进行内部合规治理体系建设,自觉减少甚至消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针对性调整。

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原标题:《智能电视收费“套路”何时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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