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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推迟CDR发行申请,将先在香港上市,证监会:尊重选择
6月19日早间,小米集团官方微博“小米发言人”称:“公司经过反复慎重研究,决定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后,再择机通过发行CDR的方式在境内上市。为此,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起申请,推迟召开发审委会议审核公司的CDR发行申请。”
与此同时,证监会官网也公布了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8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决定取消6月19日对小米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证监会发审委的公告显示,小米集团决定分步实施港股和中国存托凭证上市计划,先发行港股,然后择机在境内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为此向证监会会申请推迟发审会时间。
“我会尊重小米集团的选择,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8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
有接近小米IPO的中介人士透露,证监会和小米经多轮沟通达成共识,CDR作为一项创新的举措,政策细节斟酌以及市场对CDR创新的消化理解本来就有挑战,考虑到近期市场大环境,为了更有质量的CDR首发试点发行,暂缓审核,后续择机再行启动。
小米集团的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以手机、智能硬件和IoT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司。小米集团2017年收入1146亿元,同比增长67.5%;但亏损也高达439亿元,其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智能手机销售。
6月16日,证监会披露,小米集团公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的申请将在6月19日进行。这也将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次审核存托凭证的发行。
如果顺利过会,中国资本市场从申请到过会的纪录将被缩短至13天。此前,富士康创造了IPO(首次公开发行)从申报到过会的最短时间——36天。
值得关注的是,在6月15日晚间,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相继出台了21个关于CDR的配套文件,包括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在内,为CDR的到来铺路。
小米集团的CDR上市进程可以称之为“火速”。6月11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小米集团于6月7日报送的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
6月1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经过更新的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该份申报稿为6月14日当天报送。与此同时,证监会海披露了对小米集团CDR申请的反馈意见,在共长达30页共计2.4万字的反馈意见当中,共设有8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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