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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能否重新分财产?

2023-02-27 17: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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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子女不是亲生的,要求撤销对子女赠与在法律上基本没什么争议。但对于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而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条款并重新分割的,在具体案件中就比较复杂了,需要考虑很多因素。

比如离婚时是否已经知道子女非亲生、财产分配是否存在分割不均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离婚时即已经知道子女不是亲生的,那么就不构成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就无权要求撤销。

李晓娟律师今天想和大家讨论的是,离婚时不知道子女不是亲生的,能不能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对于这个问题,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协议中是否对财产作出让步。

如果财产本身就采取相对平均的方式进行分割,那么即便撤销也不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也就没有撤销的必要性。

2、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一方在考虑到希望子女得到良好物质保障才愿意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另一方或者赠与给子女。如果知道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就不会在财产方面作出让步,那么可能会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3、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导致财产让步。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作出财产让步是因为婚内出轨,出于愧疚心理对对方的补偿或者以让步财产来换取其他利益,和子女没有关系,那么法院一样不会支持撤销协议。

这里给大家讲个案例来说明。

男女双方离婚时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3、A房屋归女方所有,2020年5月29日起房贷每月8,500元由男方支付至2023年6月1日止;4、女儿平安保险费用每年由双方各付一半。

离婚后,有朋友告知男方女儿不是他亲生女儿,男方遂带女儿进行了亲子鉴定,经过两次鉴定,结论均为原告并非女儿生物学父亲。

于是,男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女儿的抚养费及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割的约定,包括要求女方返还其已支付的两个月抚养费4,000元,返还其婚姻期间支付的共同抚养费暂计50万元,返还A房屋。

这个案件的法院判决:

一、撤销男方与女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男方支付女儿抚养费、保险费以及原被告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相关约定;

二、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男方返还离婚后已收取的女儿抚养费4,000元;

三、A房屋归原告男方所有,后续贷款由原告男方负责偿还,原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女方支付房屋分割折价款490,000元。

本案中法院支持了男方的请求,推翻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因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作出了让步。如果离婚时财产分配比较公平,或者男方放弃财产是因为自己婚内出轨愧疚而放弃,和子女没有关系,那么法院就不会支持撤销协议。

相似的案件,由于个案的不同,法院在判决时也会有不同观点,建议发生纠纷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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