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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强院·民事审判】为少赔七千花两万五鉴定费 一起“不划算”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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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023年2月
张某是西固某小区3号楼401室业主,李某系其楼上501室业主。2022年10月,张某发现自家卫生间顶部有水滴渗漏,当时以为是楼上的浴室地面防水出现问题,但由于渗水区域不大,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仅仅过了两天,张某便发现自家的阳台、客厅、卧室顶部均发生渗水,部分壁纸已被水泡坏,于是断定是楼上住户家中的地暖管道漏水,立即上楼理论。果然不出张某所料,李某家中地暖管道的确漏水严重,部分地面甚至已经出现积水现象。张某要求李某对其损失进行赔偿,但双方协商多次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西固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修复天花板、壁纸等费用,金额共计2万元。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被告李某承认自家地暖管道出现漏水,但认为原告张某家中的壁纸已使用多年,出现损坏在所难免,不能将壁纸损坏的原因完全归咎于楼上漏水;此外,李某认为张某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有“趁火打劫”的嫌疑,故始终拒绝赔偿损失。

看来,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原告家中的损失与被告家中漏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由于因果关系鉴定和损失数额评估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鉴定评估机构现场勘验并出具鉴定意见,于是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但司法鉴定不仅用时较长且价格不菲,甚至可能超过案件本身的标的额。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平和化解争议。遗憾的是,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案件还是进入了鉴定评估环节。

经鉴定评估,确认原告受损房屋401室(原告张某家)的损害结果与楼上501室(被告李某家)地暖管道漏水存在因果关系;401室二次装修的修复成本为13200元。西固法院据此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修费用13200元,对原告诉请中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然而,原告张某为了申请鉴定评估又额外支付了25000元鉴定费,这笔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办案法官认为,鉴定评估虽然是由原告张某申请,但张某申请鉴定主要是因为被告李某否认原告家中损失与自己家中漏水存在因果关系,也不认可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原告申请鉴定的费用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亦具有因果关系且为必要支出,故西固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承担25000元鉴定费。

邻里之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发生纠纷时不仅要厘清孰是孰非,更要相互配合解决问题。司法鉴定虽然是确定损失最公平的方式,但却不是最经济高效的途径。如果仅因一言不合就放弃协商,反而选择花费高昂费用一较高下,不仅偏离了解决邻里纠纷的初衷,也会徒增自己的维权成本。
END
供稿:范小龙
编辑:徐 良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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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业务强院·民事审判】为少赔七千花两万五鉴定费 一起“不划算”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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