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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商飞将新总部部分物业对外出租,未按要求退出房地产

澎湃新闻记者 姚晓岚 综合报道
2018-06-20 19: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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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公布对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的审计结果。

审计署于2017年5月至6月,对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商飞总部及所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上飞公司、上飞院)等7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审计署审计结果提及,审计发现,中国商飞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在2016年,包括科研成本支出13.58亿元以存货名义挂账,未按规定计入研发支出;所属上飞院外协支出2.21亿元以收据入账,未及时取得合规发票;总部及所属6家单位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等工资性支出1.06亿元等问题。

在经营管理方面,在2016年,包括将3.94万平方米暂未使用的新总部2、3号楼对外出租,占总面积29.45%;所属上飞院、上航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科研外协、服务采购等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采购金额1043.95万元。此外,2011年至审计时,所属上飞院和上飞公司未能正常履约的科研外协合同有96份,涉及合同金额4.23亿元;至审计时,所属上飞院的3个基建项目超概算1.12亿元;至审计时,中国商飞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退出房地产业务等工作。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2013年至2014年购买高档酒水14.25万元;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中国商飞所属单位以购买食品和会议费等名义,列支礼品费用、招待外单位人员餐费共54.72万元。

审计报告显示,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6月20日,中国商飞于官网发布《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称,中国商飞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和整改工作,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深入研究,逐项确定整改措施,下定决心,狠抓整改落实,以审计整改促进大飞机事业发展。截止公告日,审计公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中国商飞公司对科研成本支出未计入研发支出,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应转为债权的应收账款在长期待摊费用挂账,为下属单位承担融资利息等问题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和报表;所属上飞院未能及时取得合规发票问题,已整改完毕,全部取得了合规发票,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在经营管理方面,关于新总部基地办公楼部分面积对外出租问题,中国商飞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后续成立的分支机构,将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楼面积办公;关于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退出房地产业务问题,有关所属单位正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关于中国商飞公司有关部门2013年至2014年购买高档酒水,个别所属单位2012年至2014年以购买食品名义列支礼品费用、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招待外单位人员餐费问题,中国商飞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公司纪委约谈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中国商飞公司方面表示,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眼睛向内,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优化管控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努力研发世界级产品、塑造世界级品牌、建设世界级企业、形成世界级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大飞机事业新篇章。

中国商飞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民用飞机研制生产等。据中国商飞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中国商飞2016年底拥有资产总额543.99亿元,当年营业总收入31.75亿元,利润总额-8.38亿元,净利润-8.38亿元。

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商飞总部及所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上飞公司、上飞院)等7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商飞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民用飞机研制生产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商飞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公司19家、参股公司10家;资产总额543.99亿元,负债总额268.09亿元,所有者权益275.9亿元,资产负债率49.28%;当年营业总收入31.75亿元,利润总额-8.38亿元,净利润-8.3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0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7.8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商飞坚持贯彻关于发展大型客机的战略部署,三大型号飞机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围绕补短板目标提质增效,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审计也发现,中国商飞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国商飞科研成本支出13.58亿元以存货名义挂账,未按规定计入研发支出。

2.2016年,所属上飞院外协支出2.21亿元以收据入账,未及时取得合规发票。

3.2016年,中国商飞总部及所属6家单位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等工资性支出1.06亿元。

4.至2016年底,所属中航商用飞机有限公司将应转为债权的9932.64万元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挂账。

5.2016年,中国商飞将通过超短融等形式筹集资金无偿提供给两家所属企业使用,公司总部承担利息6230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中国商飞将3.94万平方米暂未使用的新总部2、3号楼对外出租,占总面积29.45%。

2.2011年至审计时,所属上飞院和上飞公司未能正常履约的科研外协合同有96份,涉及合同金额4.23亿元。

3.至审计时,所属上飞院的3个基建项目超概算1.12亿元。

4.2014年至2016年,中国商飞在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同意所属上飞公司为一家非控制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636万元,其中2016年4712万元。

5.2016年,所属上飞院、上航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科研外协、服务采购等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采购金额1043.95万元。

6.2014年,所属两家单位财务预算超支208.7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6%,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

7.2013年,所属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列支装修费142.86万元。

8.2015年以来,所属一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累计收取租金135.52万元,其中2016年69.85万元。

9.2012年至审计时,中国商飞在已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下,违规为部分人员直接报销协议医院医药费124.01万元,其中2016年19.66万元。

10.至审计时,所属一家单位在已有公务用车且使用率低的情况下,支出租车费用94.66万元。

11.2013年,所属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在不具备安装条件下安排供应商供货,额外增加调试费73万元。

12.至审计时,中国商飞信息系统供应商数据未实现标准化编码。

13.至审计时,中国商飞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退出房地产业务等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至2014年,中国商飞购买高档酒水14.25万元。

2.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中国商飞所属单位以购买食品和会议费等名义,列支礼品费用、招待外单位人员餐费共54.72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商飞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审计署于2017年对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肯定了中国商飞公司能够坚持贯彻关于发展大型客机的战略部署,三大型号飞机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围绕补短板目标提质增效,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中国商飞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审计意见。

中国商飞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和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深入研究,逐项确定整改措施,下定决心,狠抓整改落实,以审计整改促进大飞机事业发展。截止公告日,审计公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中国商飞公司对科研成本支出未计入研发支出,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应转为债权的应收账款在长期待摊费用挂账,为下属单位承担融资利息等问题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和报表;所属上飞院未能及时取得合规发票问题,已整改完毕,全部取得了合规发票,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经营管理方面

(一)关于新总部基地办公楼部分面积对外出租问题,中国商飞公司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后续成立的分支机构,将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楼面积办公。

(二)关于所属上飞院和上飞公司单位部分科研外协合同未能正常履约问题,有关单位已对未能正常履约合同逐一分析,做出终止、变更等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三)关于所属上飞院的3个基建项目超概算问题,上飞院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控制项目概算。

(四)关于所属上飞公司为一家参股但非控制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问题,中国商飞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五)关于所属上飞院、上航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科研外协、物资采购应招标未招标问题,中国商飞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科研外协及物资采购等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六)关于所属两家单位预算超支未按内部规定报经中国商飞公司调整审批问题,中国商飞公司已对有关两家单位按预算审批月度用款计划,按预算严格控制支出。

(七)关于所属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个别装修投资项目未经中国商飞公司审批问题,中国商飞公司对该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八)关于所属一家单位未按规定报经中国商飞公司批准,将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问题,该单位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九)关于中国商飞公司为已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部分人员报销医疗费问题,中国商飞公司自2018年1月起停止报销,并废止相关制度。

(十)关于所属一家单位在已有公务用车且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下,支出租车费用问题,该单位将尽快处置1辆公务用车,同时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十一)关于所属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在不具备安装条件下安排供应商供货,额外增加调试费问题,该单位已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中国商飞公司纪委约谈了该项目主管领导。

(十二)关于中国商飞公司信息系统供应商数据未实现标准化编码问题,中国商飞公司成立了数据管理中心,制定《主数据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唯一性。

(十三)关于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退出房地产业务问题,有关所属单位正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关于中国商飞公司有关部门2013年至2014年购买高档酒水,个别所属单位2012年至2014年以购买食品名义列支礼品费用、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招待外单位人员餐费问题,中国商飞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公司纪委约谈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中国商飞公司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眼睛向内,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优化管控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努力研发世界级产品、塑造世界级品牌、建设世界级企业、形成世界级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大飞机事业新篇章。

    责任编辑:孙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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