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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表情包别乱用,可能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保护
找准定位 把握规律 强化服务
表情包别乱用,可能构成侵权!!
兼具表达和娱乐功能的表情包自诞生以来,深受网民的喜爱和追捧。尤其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随处可见各类表情包。除了日常好友之间经常互发表情包,对于网络小编来说,表情包更是离不开的“神器”。“神器”虽好,使用起来却需要谨慎,乱用表情包,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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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某宝宝”表情包作品于2022年由厦门某文化公司创作完成并发表,并于同年4月6日在版权局进行登记,载明该公司为著作权人。近日厦门某文化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现宜昌一家单位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公司的“某宝宝”表情包并进行广泛传播。因此厦门某文化公司向三峡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宜昌这家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经过三峡坝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涉案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厦门某文化公司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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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多发,引以为鉴
近期,三峡坝区法院已受理类似情形的表情包侵权案高达12起。12起案件均被认定为侵权,侵权人需依法向著作权人赔偿1000元左右的损失。
三峡坝区法院郑重提醒:
1. 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在信息网络上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2.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3. 微信公众号运营者使用网络图片作为文章配图时,应高度关注图片权属,评估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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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三峡坝区法院梅艳法官温馨提示:表情包虽小,未经授权使用,可能构成侵权并需承担赔偿后果!希望大家在使用素材的时候多多注意版权问题,强化版权意识。尊重他人创作成果,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供稿|白洋法庭
原标题:《【知识产权保护】表情包别乱用,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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