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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狂按喇叭之后,竟有如此反转......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偏偏还是有人存有侥幸心理
故事还要从林某按下的一声喇叭说起
......
林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绥芬河市A路与B街交叉口时,见行人脚步太慢影响其驾车回家,于是疯狂按喇叭催促行人快走。行人李某顿时火大,双方当即争执不下,甚至厮打起来。李某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林某身上有酒味,可能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定程序,对其抽血检验。经鉴定,被告人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更令人意外的是,林某不仅醉驾,还是无证驾驶,简直“醉”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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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林某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的情节。综合上述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判令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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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
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更是对家人的幸福负责,
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1/72/936.jpg)
原标题:《【以案说法】狂按喇叭之后,竟有如此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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