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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堂 |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
2023-03-20 14: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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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性货车,经常将车辆挂靠于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向公司缴纳或不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那么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呢?
基本案情2023年,李某驾驶的经营性货车与张某驾驶的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刘某系经营性货车的所有人,李某系刘某雇佣的驾驶员,该经营性货车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因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刘某、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驾驶员李某系刘某的雇员,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车主刘某应对驾驶员李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原告张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案涉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原告张某的合理损失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刘某予以赔偿。案涉车辆挂靠于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应对刘某承担的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吕志娟
原标题:《案例法堂 |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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