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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布一批涉网谣言、涉网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微信公号涉案

2018-07-04 08: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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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地互联网秩序清朗稳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严格措施管理互联网,全力净化网络环境,对涉网谣言、涉网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重点打击,2017年以来取得丰硕战果。现将部分涉网谣言、涉网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涉网谣言典型案例

(一)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造谣、传谣案件

1、2017年6月,微信公众号“邢台焦点”登载一篇不实文章,该文章内附视频为央视报道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几十起恶性抢夺并致受害人严重受伤的案例,却被该公众号冠以《邢台大街上发生,都上央视了,今天整个朋友圈都在看!》的标题,引发大量群众误解和恐慌。该公众号管理员薛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2017年12月,微信公众号“牛城公社”发布文章称,12月25日,东汪村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炸事故,现场有伤亡,房屋损毁严重。文中称“因为煤改气工程,天然气取暖做饭走进了万千家庭里,请大家在使用天然气的时候千万注意安全,别让这种事故再次出现”。经核实,该文章系不实信息,实际情况为电线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消防大队接警后已迅速将火扑灭,并不存在文中所说的“天然气爆炸”。该公众号管理员郭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3、2018年2月,微信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宁晋吧”在对一则外地虐童视频进行转发时故意冠以《临城镇、东镇、黑城、整个临城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耿庄桥、大曹庄、东汪镇。。。整个宁晋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的标题,致使群众误认为事件就发生在本地,经核实该视频发生地点并非邢台境内。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宁晋吧”的管理员均为我市市民王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2018年2月,微信公众号“牛城公社”在对邢台县一起交通事故官方报道进行转发时,对官方通告恶意篡改,将“2人当场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23人受伤”改为“6人死亡,20多人重伤”,将其作为标题,并为文章封面配上非本次交通事故的血腥现场图片。公众号管理人员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另有4名其他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因未经核实转发“牛城公社”失实文章被依法教育训诫。

5、2018年5月,微信公众号“冰川网络科技”对2017年已被公安机关公开辟谣打击的陈旧谣言“平乡河古庙偷孩子”进行重新炒作,并冠以《被偷了三个孩子,全市通缉!!不求点赞只求扩散!》的标题。该公众号管理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二)影响本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谣言案件

1、2017年1月,我市兴达路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妥善处置,现场未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网民范某某等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信息称“邢台兴达路爆炸了”,并附有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视频。网民范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其他两人被教育训诫。

2、2018年5月,一网民在百度贴吧对宁晋县警方前期查处的“某村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妄加评论,歪曲编造案件事实,恶意攻击、散布“派出所民警收受巨额贿赂放走嫌疑人”谣言。网民池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3、2018年5月,宁晋县公安局民警在凤凰镇辛寨村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带离现场时,违法嫌疑人刘某使用手机拍摄民警处警视频,在视频中称张某某“杀了六个人”,并将该视频传播至微信群中,造成恶劣影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三)涉及民生、常识类谣言案件

1、2017年6月,有网民在微信群内称,有四名农民工因吃甜瓜感染sk5病毒在邢台市人民医院死亡,称“目前邢台10万人已经感染”。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编造、传播该谣言的网民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2017年9月,有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信息称,“(平乡)河古庙丢了三个孩子,田庄也丢了两个孩子”、“从三亚来了100多个外地人 ,现已经到了河北邢台专门偷抢小孩的,一带已丢了20多个,解剖了7个小孩的胸部,拿走器官”。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多名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传播“平乡河古庙偷孩子”谣言者被依法查处,其中三人被行政拘留,两人被治安罚款,其余七人被教育训诫。

3、2018年4月,网民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谣言称,隆尧(周村口)有人假扮和尚推销香皂,“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编造、散布该谣言的网民卜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二、涉网犯罪典型案例

1、邢台警方捣毁一制作、网售假币窝点 

2017年4月份,网安民警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聊天工具频频发布出售假币信息,并且有多人与该信息发布者联系进行交易,范围及多个省市,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秩序。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入侦查, 6月7日12时,在我市某家属院内,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尤某和何某当场抓获,缴获面值为20元、10元的假币8200张、印刷机21台、印刷胶板8块、专用纸张20箱以及电脑、切纸机、烘干机等作案工具,该制售假币犯罪窝点被成功捣毁。审讯查明,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已印制10元和20元面额假币约100余万元,销往山东、山西、河南等10余个省市,非法获利近20万元。

2、邢台警方破获跨省组织考试作弊案

2017年7月27日,邢台警方成功破获邢台市首例跨省组织考试作弊案,案件涉及河北、山西两省三所高校多名师生,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150000元。

2016年10月15日,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期间,执勤民警在邢台技师学院(考点)巡查中发现,1名考生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当科试题答案。经警方深入调查,一个培训机构网上购买答案向参训学员兜售,再买通监考老师向场内考生传递答案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据侦查,某培训机构法人刘某(女、32、内丘人)通过网络从山西某大学在读研究生王某处购得当年执业药师考试答案,并四处向考试的考生兜售。为确保答案能够传递到考生手中,刘某在通过手机向考场内考生发送的同时,还买通邢台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张某和邢台技师学院工作人员潘某,由潘某通过监考老师向考场内考生传递纸质答案。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规定,考试作弊是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南和县谭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7年3月,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获知案件线索:南和县人谭某利用为网吧提供技术服务便利,为多个网吧违规安装另一套收费系统,破解公安机关安装在网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实现非实名上网的目的。

侦查发现,谭某只是负责客户机调试,违规收费系统破解软件则是另有其他嫌疑人通过网络远程安装,他们为全国各地网吧提供安装破解软件、违规收费系统服务,范围涉及江苏、广州、湖北、河北等省份,涉及范围广,后果严重。在充分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下,7月,办案民警分头奔赴江苏、上海,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

4、攻击政府部门网站“黑客”团伙被打掉

2017年9月,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中发现,宁晋县赵某朝有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嫌疑,遂与宁晋县公安局联合立案侦查。

经查,2017年7月至8月期间,赵某朝受何某正雇佣,伙同王某润入侵河南省某政府网站,并多次进入网站数据库添加二级建造师信息,同时在线下伪造相应证件从中获利。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远赴广东、浙江、山东、河南、北京等五省市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17年底先后在宁晋县、山东省和北京市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宁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5、平乡县公安局破获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7年5月,平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短短几日交易个人公民信息数据量达5万余条,与其交易的多达20人。  

经进一步深入侦查,发现郭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自2016年3月份开始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前后总计多达50余万条,案件涉及河南、陕西、北京等多地。5月13日晚,办案民警将郭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6、多部门联合侦破酒托诈骗案件

2017年2月份,广宗县公安局获得案件线索:本县冯寨乡村民李某通过网络组织酒托实施诈骗,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广宗县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互联网招募键盘手,先骗取被害人的信息,再将被害人的信息交给在外地的其他嫌疑人,这些嫌疑人再组织酒托女与被害人去事先安排好的酒吧等消费场所进行高额消费,进而达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涉及全国十余个地市。

2017年8月15日,工作专班先后在河北邢台、石家庄,重庆、江苏宿迁等地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这起系列跨省酒托诈骗案,最终抓获团伙主要成员19名,扣押作案电脑9台、平板电脑29部、手机102部、银行卡70余张,破获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近五百万元。

7、平乡县男子“网络代购诈骗”被抓获

2017年7月,邢台网警巡查执法账号陆续接到多名网民举报,称被人以在京东商城代购手机为名进行诈骗。通过网警深入摸排梳理线索,锁定该犯罪嫌疑人李某活动地点在我市平乡县。

平乡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捕到案后审讯查明,李某先以低价出售京东商城新款手机抢购码为名吸引网购者,在代购过程中再悄悄修改掉手机收货地址致使网购者财货两空。截止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已对全国各地网购者实施诈骗40余起。

8、邢台一男子冒充“美女”实施“裸聊诈骗”被拘留

2017年以来,多名网民在本地论坛、贴吧中发帖称遭遇“美女视频裸聊”诈骗,引起了邢台网警的关注,立即对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邢台网警的细致工作,终于锁定了利用qq、论坛等实施多起非法“裸聊”诈骗的嫌疑人林某(男,25岁,邢台市桥东区人)。

当办案民警在林某居住地点将其抓获时,发现这名所谓的“美女主播”实为一光头赤膊壮汉,正在电脑前冒充美女发布着“裸聊”信息。据林某供述,当受害者与其联系进行“裸聊”交易缴纳“裸聊费”后,其会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继续交“服装费”、“保密费”等各种费用,直到受害者发现上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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