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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法院进行时】出售营业执照、对公账户,请注意,这是违法行为!
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出售自己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给不法分子牟利,并赚取一定费用,这“买卖”看着挺容易,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5600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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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被告人潘某某了解到出售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可以谋利后,与其上线经电话联系,在其上线指使下于2022年8月25日在江西省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公司法人身份注册成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中国银行南昌市分行开立该公司对公账户,将上述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卡、网银U盾、公司公章等提供给上线。2022年11月,被告人潘某某按照其上线安排前往福建泉州注册APP、刷脸之后返回江西。潘某某出售的对公账户被其上线以虚假理财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所利用,骗取黎某等5人共计83万元。被告人潘某某出售的对公账户自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资金进账8736754.90元,被告人潘某某非法获利5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潘某某当庭服判不上诉。
供稿:蒋永仁
原标题:《【“三抓三促”行动法院进行时】出售营业执照、对公账户,请注意,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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