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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不明 ,监管不到位怎么办?妇检联动推动解决监管空白,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3月15日9时,瑞安市月子中心(会所)行业自律承诺仪式在明镜公园举行。此次活动由市人民检察院、妇联牵头,在人社、住建、卫建、市监、消防救援大队5家职能部门的见证下,我市7家月子中心(会所)签订了行业自律承诺书,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某月子中心负责人潘铁凝表示:“之前我们对行业边界比较模糊,这次之后,在系统的规划下,我们肯定会按照签订的自律条例来合法合规地经营项目。”另一家月子会所负责人林秀秀说:“我们感受到了自身月子会所,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们会严格按照各部门的要求来做好每一项服务。”
近年来,在国家采取多项生育支持措施的背景下,产后护理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妇选择在月子中心坐月子,但产妇对月子中心的投诉日益增多,妇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今年2月初,瑞安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月子中心”专项监督,通过构建检察数字监督模型、现场走访6家月子中心,发现在诊疗康复、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月子中心聘用无资质人员为产妇进行产后康复;个别月子中心未经消防验收备案;部分月嫂也无法提供岗前培训证、体检合格证,安全风险非常大,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作为新业态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均未明确月子中心的行业主管部门,现实中月子中心提供了诊疗康复、生活照护、住宿、餐饮等各种服务,涉及卫健、人社、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导致乱象丛生。2月10日,市妇联、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维护妇女权益专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月子中心的医疗制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资质等问题进行听证。随后,市妇联、市检察院召集人社、卫健、市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7家月子中心(会所)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此次,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机会,全市月子中心(会所)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产后照护行业的经营行为,净化月子中心行业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原标题:《“月子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不明 ,监管不到位怎么办?妇检联动推动解决监管空白,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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