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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降低首套房公积金首付比,10年内房龄存量房首付最低两成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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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据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蚌埠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新政,住房公积金个人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
同时,降低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在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方面,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而按照蚌埠市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10月的答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30%;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40%。
同时,蚌埠市还发布《关于调整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蚌埠市(包括市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蚌埠市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1930元。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本次调整确定蚌埠市(包括市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比调整前执行的缴存基数下限1500元增加430元。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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