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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4亿元
3月24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剑南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对乔天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
澎湃新闻编辑 仇依楠 素材来源 综合网络
责任编辑:蒋格伟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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