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北京初三学业水平考试6月24-26日举行,普高招生约8万人

澎湃新闻记者 程婷
2023-03-27 10:18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字号

3月27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到,北京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8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5万人左右。同时,北京今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各科目分值和中招录取总成绩分值不变。

压缩跨区招生计划,东西城部分普高继续试点登记入学

《意见》明确,北京普通高中要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每班不超过45人。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优质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同时,北京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落实校额到校政策。

另外,北京今年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意见》还提到,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北京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具体办法由东城区、西城区制定发布。

关于高中登记入学试点,澎湃新闻去年曾报道,2022年北京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北京东城区试点校为北京市第二十一中学和北京市第五十中学分校,西城区试点校为北京市第五十六中学、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北京市西城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其中,前4所学校的登记入学计划均为80人,西城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登记入学计划为100人。

去年的登记入学试点政策是,参加了北京2022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登记入学,报名学生还需满足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初三学业水平考试6月24-26日举行,体育中考参与即满分

根据《意见》,北京2023年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科目卷面分值60分、听力口语分值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卷面分值70分,实践活动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分值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另据北京市教委此前公布的消息,2023年北京体育中考现场考试调整为合格考,由各区统筹,各学校组织集中测试,参与即合格、合格即满分。

2023年北京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招生录取方面,2023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录取,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相关学校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其中,提前招生即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以参加提前招生录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可根据本校实际,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校额到校招生则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其中,校额到校采取校内选拔方式,依据考生志愿及成绩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校额到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统一招生即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周子静
    图片编辑:陈飞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