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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图好看 私自改变车身颜色 | 违法曝光
为了让爱车更靓丽、更炫酷
一些车主喜欢改变车身颜色
或者贴上一层与本车颜色不符的车膜
打造酷炫、靓丽的爱车,无可厚非
但是!
要在合规合法的范围内才可以
改变车身颜色后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可就违反法律规定了
将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
近日,梅河口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磐石收费站执勤时,在对一辆号牌为“吉B*****”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身颜色为黑色,而这辆车为白色,其余车辆信息都相符。经询问了解到,驾驶人钟女士为图好看,通过贴膜的方式将车身颜色改为白色。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而未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而未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并告知其应当在变更车身颜色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在接受处罚后,驾驶人表示会立刻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知识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变更登记。
原标题:《女子为图好看 私自改变车身颜色 |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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