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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司法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2023-04-03 12: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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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是关系社会和谐、人类延续和民族未来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和家庭文明建设。全区各级法院、妇联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及反家庭暴力联动制度,着力构建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联动机制,群策群力,共建共享,长久守护妇女儿童平安幸福,传递司法温情。

寓教于审架起亲情桥

  小丽与小覃系夫妻关系,因生育障碍问题,两人与某医院签订合同约定进行辅助生殖。试管胚胎培育成功后,小丽因身体原因,授权医院将12枚胚胎进行低温保存。2022年4月,小覃不幸去世,小丽希望继续进行胚胎移植,被医院拒绝后诉至柳州市柳北区法院。

  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丽、小覃夫妻二人与医院签订辅助生殖合同的目的在于生育子女,且夫妻二人一直为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积极准备。虽然小覃去世,但小丽自愿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生育子女,该意愿符合人伦常理和社会普遍认同的传统观念,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为充分保护丧偶妻子辅助生育权益,法院依法判决医院需继续履行合同为小丽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介绍,自治区高院创新开展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让大多数家事纠纷在轻松、和谐的氛围里得以化解。北流市法院在附城法庭成立“家事少年案件审判中心”,集中审理城区及周边乡镇的家事案件,打通家事审判为民司法“最后一公里”。柳州市柳北区法院深化“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实质化运作取得良好成效,该项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自治区妇联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和升级。牵头负责平安建设“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评工作,推动各部门把婚姻家庭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2021年,广西该项工作获全国考评第一档。

△妇联、法院等部门联合组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

凝心聚力织密保护网

  农某某结婚后,多次被丈夫罗某某辱骂、殴打。2022年,农某某到宁明县法院反映其遭受家暴的情况,寻求司法保护。主办法官当即联系妇联共同对农某某进行调查询问,了解情况后及时对农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经法院释明后,农某某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自治区高院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规则,印发《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程》,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降低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门槛、细化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实施;畅通反家暴司法保护通道,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区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41件,同比上升17.56%,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8件,驳回申请15件,签发率达93%。

  自治区妇联开展全区反家暴专题调研并撰写《广西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议研究报告》,力促将《广西反家庭暴力条例》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四五”立法规划草案,重点对家庭暴力的范畴、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预防教育、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制度进行细化和补充,不断完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信访窗口、“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的作用,畅通家暴受害妇女儿童投诉求助渠道。

△12338热线为妇女提供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7年来,自治区高院与妇联会同公安、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印发多个文件,大力完善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家暴受害者救助体系,有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

△召开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会议,多部门合力推进反家暴工作

部门协同促社会和谐

  陈某某父母早年离异,对其疏于管教,导致陈某某在成长路上误入歧途并结交不良青少年。2021年6月,陈某某因伙同他人抢劫被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主办法官在审理本案时发现,陈某某的父母存在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遂委托青少年事务社工进行社会调查及心理辅导,并根据调查报告和心理辅导情况,向陈某某的父母分别下发了不同的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在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陈某某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明显改观,陈某某的改造效果明显并很快回归学校。

  全区各级法院主动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与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南宁市良庆区法院与妇联、民政、社区等多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合设立的“同心护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贵港中院以少年法庭为依托,携手贵港市妇联,在贵港中院以及5个县(市、区)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搭建以法律为桥梁,连接家庭、学校、社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交桥”。

  自治区妇联积极推动广西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广西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创建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46个、广西家庭教育示范点62个;依托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广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举办2022年家庭教育培训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组织全区各级妇联开展“千场清廉家风大巡讲”,覆盖近30万人次。

△“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家庭教育宣传活动走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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