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张继科,彻底刷屏了!知名记者曝光其500万借款合同,还透露了一些细节…

2023-04-03 1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这两天

张继科持续刷屏

网传其涉赌债纠纷

传播他人隐私视频

昨晚

话题再次被引爆

曝光这一消息的

记者李微敖

在个人公众号发长文回应

并曝光了

张继科的借款合同

他在文中还原了

自己了解到的事件过程

2020年,有武汉的朋友们告诉我,一位武汉的S先生,张继科先生欠他很多钱,于是S先生向张讨债。在此前后,张继科先生给了几段明星某女士的隐私视频给S先生。S先生转而向某女士要钱,结果某女士报案,S先生在2020年2月被抓。

我对此产生了兴趣,于是进行了比较长时间的采访。

S先生向某女士要钱,发生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开始他要2200万,说让某女士为她的前男友张继科先生代偿赌债人民币2200万,后来把金额减到了1700万。

S先生向某女士的经纪人,发送了张继科先生的欠条、护照等照片,以及某女士的3段私密视频和1张视频截图。

S先生被捕后,案件继续发展。

到法院阶段,S先生表示认罪,并且当庭表示歉意,还委托家人向某女士的经纪人,也表示歉意。

S先生实际上也未从某女士处拿到过一分钱,法院认可他“此次犯罪尚属未遂”。

S先生的律师

提出的辩护意见

“被告(S先生)因为听信张继科所说的与被害人某女士有共同的房产,才想向被害人(某女士)追回其借给张继科巨额资金。”

法院一审判决

S先生犯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罚款5万元。

S先生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到今天,如果不考虑减刑或者其他因素,S先生还要将近4年的时间,才能恢复自由。

张先生做的证词

至于张继科先生在这个案件中,是作为“证人”的身份出现。

张先生做的证词包括:

“证明自己(张继科先生)与某女士在2017、2018年交往期间曾拍摄过私密视频及照片”;2018年,“自己在*****(东南亚某国首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XX(S先生)”;2019年,“自己曾给XX(S先生)看过上述视频中的一段”。

S先生的辩护律师们还出示了张继科先生出具的《借款合同》照片复印件、银行汇款单据,以及手机银行汇款明细图复印件等等。

此前报道

3月30日

一条传言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张继科涉嫌欠赌债

将自己和景甜的私密照

卖给债主

女方遭债主威胁”

图/视觉中国

当晚

张继科工作室

发布声明回应

谣传内容纯属捏造

近日,我司发现多个网络平台集中出现有关张继科先生的不实信息。部分侵权用户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针对张继科先生品行及私生活的诋毁言论,诽谤其牵涉赌债纠纷、资金诈骗等违法行为,意图损害张继科先生的社会声誉。

因尊重张继科先生本人意愿,我司原无意理会该等无稽之谈。然而数日间,相关侵权用户不仅未有收敛,反而大量发布类同侵权内容,导致不实信息迅速扩散,已对张继料先生的正常工作及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我司特此声明:张继科先生无任何债务纠纷,更不存在损害他人隐私以求自保之情况,谣传内容纯属捏造。烦请公众保持理性与客观,辨明事实,勿受别有用心之人误导。

我司亦正告相关侵权内容的发布者及传播者,请立即删除侵权内容,并就由此导致的不良影响予以澄清和致歉,切匆因蝇头小利逾越法律红线。我司目前已委托律师予以取证,并将就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以维护张继科先生的合法权益。

图/视觉中国

让网友意外的是,3月31日,记者李微敖就此事发布多条微博。

他声称,从几年前看到并掌握的部分司法材料得知,“张继科将私人视频,传给他人,此情况属实。”

同一天,“李微敖”再次发布微博:张继科曾向他人打下500多万元的欠条,现在欠条还在债主方手中。前几年张继科曾被债主和债主的家人起诉,经过调解,张继科还了对方100多万元。3月31日下午

张继科工作室又转发了

杨曙光律师的声明

律师声明称

已代理张继科先生处理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的相关侵权事宜。律师团队目前已就侵权情况开展取证工作,并将对多次发布或拒不删除侵权内容、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

---------------------

●据李微敖个人公众号、都市快报

原标题:《张继科,彻底刷屏了!知名记者曝光其500万借款合同,还透露了一些细节…》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