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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局负责人固定接待日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拓宽、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发现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执行局负责人固定接待日制度,以确保涉执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接待时间及地点
1.接待时间:每周周四上午为执行局负责人固定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为早上9:00—11:30。
2.接待地点:吴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信访接待室。
二、执行局负责人办公电话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娄亚龙
办公电话:0572-2215630
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当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案件相关的材料,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接待。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行出代表进行陈述;
2.来访人员在轮候接待时,不得作出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违者将严肃处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损坏公私财物;
4.未经本院许可来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原标题:《关于执行局负责人固定接待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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