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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刊文:银行“反向抹零”实属不该

李忠勇/法治日报
2023-04-1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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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一男子去银行取钱,本息合计30227.94元,但业务员称没有零钱,便将0.94元抹掉。在男子表达质疑后,业务员又支付了0.8元。该男子遂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引发网友热议。

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易时,经常会发生无零钱可找的情况,一般都运用“四舍五入”法进行凑整。这时无论是向下抹零还是向上抹零,只要说在明处,人们大多不会计较。当然,一般情况下,经营者都会选择“正向抹零”,以让利于消费者,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招揽回头客。

在公众眼里,银行是非常讲信用的机构,具有非常高的可信度和品牌效应,所以才敢放心把钱存进银行。银行也应当确保公众的储蓄安全,在办理存贷款业务时,本息分毫都不能出现差错,这也是银行信誉在具体业务中的体现。可以说,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与其他行业不同,不能搞“四舍五入”,更不能“反向抹零”。

这名业务员的“反向抹零”操作,虽然涉及的金额很小,但也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有损银行的信誉。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无论多少,哪怕一角一分,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对于侵害储户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轻者要受纪律处分,重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终,这家银行责令涉事业务员向储户赔礼道歉,退还了抹去的零钱,并对其予以暂时停岗。这样的处理还算及时,也给了储户一个交代。此次事件虽属个例,但也折射出部分银行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同时也给金融行业敲响法治警钟。各金融服务机构都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职工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以实际行动维护金融行业信誉,不断提高广大客户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晓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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