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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好胜、永不满足,小屁孩梦想成为大人物(连载2)
林登·约翰逊的名字,凸显了父亲的抱负。母亲想用书里英雄的名字为他命名,亲戚们都觉得中间名应该取孩子父亲这边的名字。毕竟这位父亲刚出生就显示出了“邦顿血脉”:“黑眼睛、黑鬈发和白皮肤”,更别说一对大耳朵和浓浓的眉毛了。很快,他们就发现,所有这些特征原封不动地遗传给了他儿子。
林登出生那天,凯特阿姨伏在他摇篮上说的那句话,宝宝的奶奶,伊丽莎·邦顿·约翰逊在同一天也重复了一遍。丽贝卡写道,奶奶“自称这孩子身上有很明显的邦顿(她们家族的)特征”。
那天还没结束(山姆这个爱交朋友又精力过剩的男人,等到确定妻儿平安,就跳上他的马跑遍河谷,邀请所有人去看他的儿子。结果丽贝卡还没力气从床上坐起来呢,屋子里就挤满了人),邻居们和那些非邦顿家的亲友也都在重复这样的观察结果。林登的堂姐阿娃还记得妈妈从约翰逊家回来,宣布说:“他有邦顿眼。”
“他还没满两岁,她就拿着教具教他字母表;三岁的时候就给他讲完了所有‘鹅妈妈’的儿歌、朗费罗和丁尼生的诗;到四岁,他就能拼写很多单词了,比如‘爷爷’,他最喜欢的马‘丹’,还有‘猫’什么的,而且已经能读书了。”
一九〇九年春天,爸爸带他去参加斯通沃尔的野餐聚会。他们到了野餐地点,邻居们赶快上来迎接山姆(那时候人们总是会忙不迭地上来迎接山姆),而林登就一直朝那些来的人伸出双臂,还想挣脱山姆的怀抱去拥抱那些人。
大家都对这个眼睛明亮的小宝贝表示惊叹。根据丽贝卡的回忆,当时有个人说:“山姆,你们家生了个政治家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友好的小宝宝。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再过个二十多年,他也要去竞选议员啦。”

18个月的林登(1910年)
林登上学很早。本来孩子要到五岁才能上学,他妈妈也不愿意送他去上本地的学校。沿着河边走将近两公里的那所“岔路口学校”,不过是方方正正的一个盒子,上面盖了个屋顶。也就是三十来个学生,分了八个年级,大多数都是德裔。老师只有一个,是魁梧健壮的凯特·戴德里奇,不满二十岁的姑娘,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
为照顾到大多数学生,她上课基本上用德语。丽贝卡和约翰逊已经决定第二年搬去约翰逊城,好让林登上那里的学校。但是四岁的林登每天都往岔路口学校跑,课间休息的时候就和那里的孩子一起玩。除了把他捆起来(并非他们所愿),父母别无他法,就是管不住他。
“他会跑到学校去,学校的人又把他带回来。然后他又再跑过去。”林登的姑姑杰茜·哈彻回忆说。妈妈特别害怕,因为农场和学校之间的路就在河边。最后她没办法了,求凯特老师让林登提前一年入学。这位老师回忆说:“我跟她说多一个学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做了总统之后的林登回忆说,从此以后:“母亲就带我从我们家走到学校……她怀里抱着另一个孩子,牵着我的手到学校,害怕我会掉进河里淹死。她会一直牵着我,然后在教室门口把我交给老师。”
几个月后,山姆的弟弟汤姆觉得七岁的女儿阿娃已经可以骑驴上学了。她反正也要从山姆家经过,所以每天就接上林登,和他一起去上学。
林登的读写能力胜过学校里大多数孩子,但他完全不愿意读书。除非凯特老师把他抱到腿上,坐在全班同学面前。这么个高大的老师,大多数孩子都有点害怕。但林登很喜欢逗她,还会说各种甜言蜜语。“林登经常来到我身边,看上去特别害羞又可爱,他会说:‘凯特老师,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就会很惊讶。接着他会哈哈大笑,说:‘我爱你呀!’”
妈妈会给他穿连环画里巴斯特·布朗那种鲜红华丽的衣服,或者白色水手服,或者一身牛仔装配上一顶牛仔帽。林登呢,不仅不反对和那些穿农民衣服的同学穿得不一样,还自己坚持要这样。“他想引人注目。”阿娃解释说。

小时候的林登
他想要的不止这些。
堂姐阿娃每天会骑着那头叫莫莉的驴来到约翰逊家的农庄,带堂弟去上学。莫莉是阿娃的,而且七岁的阿娃也比林登要大三岁。
尽管如此,只过了几天,林登就要求他要骑在前面抓着缰绳。阿娃模仿着林登当时提出要求的样子,声音也变得严肃和固执:
“‘我要在前面!’
“‘不行,我更大,林登。而且这是我的驴子。’
“‘不,我比你个子大!我要在前面!我要在前面!’我就让他到前面去骑了。”
几个星期后,林登有了自己的驴子。在这头驴子上,谁骑在前面根本毫无疑问,甚至连比林登更大的男孩子和他一起骑的时候也一样。“嗯,”林登的姑姑杰茜·哈彻回忆说,“周围的四五个男孩子全来了,都骑上那头驴子,都在上面。但是林登就在最前头,他是领头的。他手里拿着能让驴子听话前进的鞭子。”
哈彻夫人还说,孩子们参加别的活动时,林登也在最前面。“不管他们做什么,林登都是领头的……他永远是头马。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改变,他就是领头的。”
他一定要领头,也一定要确定这事人人皆知。亲朋好友们回忆起他,最常用的形容词就是“专横”。听他们说起林登与小伙伴之间的关系,“专横”这个词似乎都显得太苍白了。阿娃在很小的时候就充满母性,也很爱自己的小堂弟(林登直接叫她姐姐)。但她也回忆说,林登喜欢吃蛋白派,岔路口学校的一个孩子,雨果·克莱因说自己午餐盒里面有一块。
午饭前的休息时间,雨果在外面玩儿,林登就把他的派拿出来吃了,然后平静地走出去玩儿,“一脸都是派的残渣”。雨果哭了,阿娃问林登:“你干了什么?”林登平静地回答说:“我就是饿了嘛,姐姐,就自己吃了点派。”
一九一三年九月,约翰逊一家搬去了约翰逊城。当时林登五岁。那里的孩子更多,而林登的行为特点更为突出了。
他不愿意跟同龄的孩子玩儿。在学校里,都是比他大很多的男孩子跟他在一起,连在他的年级也是,因为有的男孩子农忙时回家干活了,只好留级,或者很晚才上学。本·克赖德的父亲曾说过:“我们家绝对不要读过书的浑蛋。”但最终本做出了反抗,终于在十四岁那年上了学。
本比林登大六岁,而且在同龄的孩子中也显得很成熟。他是牧场上长大的男孩子,高大、粗犷、友好,而林登矮小、瘦弱,总是一副别扭的样子,但两人很快成了朋友。克赖德和约翰逊家关系一直很好,本解释说:“从印第安时期就开始了,而林登也很喜欢我。林登有个特点,他不跟同龄人玩儿。想和大一点的孩子玩儿,经常是比他大个五到十岁的。”总的来说,他俩的友谊不是小男孩做大男孩的跟屁虫,几乎可以说是小的在领导大的了。
“他是个聪明绝顶的小子,”本·克赖德说,“心智绝对要比实际年龄成熟。”有些比他大的男孩子觉得,他们都比不上林登。林登会参加他们的牌局,爸爸早就教过他打扑克,而他总是会赢。年纪大一些的孩子发现林登无论是口齿还是思维都比他们要快。有一次,他们一群人猎杀了一头还没长角的小鹿,这是违法的。而那片土地的主人突然出现,问他们有没有打到鹿,本和别的小伙子满含愧疚,哑口无言。结果林登站出来,说是打了一头鹿,是一头很大的鹿,顶着很大的角。他编了个非常详细的故事,慢慢平息了主人的疑虑。
事实上,不如说是他坚持要领导他们的。大一些的孩子们讨论这一天要干什么,林登总有想法,而且,令人惊讶的是,他常常能说服大家同意这个提议。“林登·约翰逊是天生的领袖,”本·克赖德如是说,“……要是他当不了领头的,好像就不太想玩儿了。”
“林登是个不错的男孩子,但要是不能顺了他的意,他就要耍脾气了,”另一个年纪大些的男孩,鲍勃·爱德华兹说,“他有个棒球,我们都没有。大家都很穷。我们都没有球,就他有。嗯,林登想投球,他又不擅长投球。但要是我们不让他投球,他就要拿着球回家。所以,嗯,我们只好让他投球啦。”
他不是只跟男孩子们玩儿。到九岁、十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在新法院对面塞西尔·马多克斯的理发店给人擦鞋。朋友们认为,他不仅是要挣钱,还因为男人们会把理发店当作一个聚会的场所。“林登什么场合都要去,”埃米特·雷德福说,“每次镇上来了个什么人,不管是旅行推销员还是来拉选票的政客,林登都是第一个跑过去的,所以肯定是在第一排,就站在那个主要人物的面前。当然啦,大家都在理发店发表各种议论嘛。”
男人们很喜欢问林登各种各样的问题,斯特拉·格利登说,那是因为他们喜欢“他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他想要领导的,也不仅仅是男孩子们。到十岁、十一岁的时候,他父亲觉得自己的儿子做擦鞋的差事太丢人了,让他别做了,但他还是经常泡在理发店。约翰逊城每天只会收到一份报纸,就一份,是已经出版了两三天的日报,每天下午跟着邮件从马布尔福尔斯来到镇上。林登总要第一个读到这份报纸,这样他就能第一个知道各种新闻。
乔·克罗夫茨回忆说:“林登会从学校抄近道到理发店,然后找张椅子坐下,把那报纸从头看到尾。”坐在椅子上的他,会给理发店那些顾客和闲晃悠的人读新闻,而且还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林登的母亲曾经用“竞争”这个词来形容他父亲火热迫切的抱负。而年轻的林登·约翰逊呢,个子在迅速地蹿高,很瘦,动作有点笨拙,长长的双臂奇怪地垂着。苍白的肤色、黑色的头发、敏锐有神的双眼,跟他的父亲实在是太像了。很多约翰逊城的居民一提起他,就简单说一句“他很像山姆”,就能概括一切了。而且这句话经常挂在他们嘴边。“林登把一切都看作竞争,”堂姐阿娃说,“他必须要赢。”
亲朋们说,他不大容易高兴。唯一见他高兴的时候,就是跟他爸谈论政治。
在山姆·约翰逊家里,政治是饭桌上的重要话题,就和山姆的父亲家里一样。山姆仍然怀抱着最初的信仰。每周至少有一份平民党的报纸,《寻路者》,被送到布兰科县,送到山姆·约翰逊家里。“山姆伯伯的想法都从那里面来,”阿娃回忆说,“我记得有关于政府对铁路的所有权的,还有社会党的,尤金·德布斯什么的。他说这会成为美国的主要党派之一,所以最好多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1913年,一家人野餐,林登站在最前面
山姆不强求孩子们,包括侄女们和侄儿们都同意他的观点,侄女阿娃回忆说:“但是必须要思考。哦,天哪,必须要。只要我去他们家吃晚饭,他就要不停地提问题。比如关于政府对铁路的所有权,我们那儿根本没有铁路,但他就得让我们去了解这些事。他会问我们:‘你们怎么看?’还有国际联盟,山姆伯伯相信国际联盟会结束战争,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
晚饭后,山姆会拿出他的蓝底拼字书,大家进行拼写比赛。林登和别的孩子们在壁炉旁一字排开,拼错一个单词就淘汰出局。还有,“我们还进行算数比赛,看谁数学思维最快”。当然啦,山姆还会组织饭后“辩论赛”。
斯特拉·格利登说:“我去约翰逊家,看到他让孩子们在壁炉前排好队,刚刚能站直的露西娅也不例外。她连话都说不了两句,还是个小宝宝呢。”山姆忍住笑,粗声粗气地说:“现在咱们要进行一场辩论。我们要办正事了。”
山姆的长子总能很迅捷地回答问题,就算有时候他根本不知道答案。“雪从哪里来?”有一次,山姆问道,“雪是什么变成的?”“是冰块变成的。”林登不假思索地回答。山姆大笑,“嗯,也算对,也算对。”
谈到政治的时候,他经常也是不知道答案的。
埃米特·雷德福说林登之所以对政治很感兴趣,部分原因是约翰逊城的学校没有任何科学实验的设备,也没有科学的课程。“就算一个人很想培养科学方面的兴趣,也没有任何途径。但是我们的历史和公民学老师都是一流的。”雷德福还说,还因为镇上没什么别的活动。“那时候没有电影院,什么也没有。社区里只有三座教堂和法院。林登对法院里发生的事情更感兴趣。”但说到政治,林登·约翰逊感兴趣的原因,可能比上述这些解释都要更深层次。
朋友们回忆说,在他六七岁的时候,要是听到一群人在法院广场附近谈论政治,就算跟伙伴们游戏玩到一半,他也不玩了,走过去站在那些人旁边,很认真地听着。一九一七年,他的父亲重新踏足政界,那时候林登九岁。州一级和当地的政客开始频繁往来约翰逊家,聊聊天,或者讨论下各种策略。一般来说,这些都在前廊上进行。前廊后面是一间卧室,朝前廊开了扇窗户。林登就躲在卧室里,坐在地上,伸长了脖子,耳朵都贴在窗户上了。他认真地听着。
一九一八年,州长威廉·霍比来到约翰逊城,发表七月四日国庆演讲,在约翰逊家吃了晚饭。当时邀请了很多当地的政客,孩子们都被赶到厨房去了。但是整顿饭林登就藏在饭桌下面,听大家谈天说地。
我很喜欢跟爸爸去议会。我会在参观席坐很久,看着议事厅发生的所有事情,然后在大厅里到处走走,观察那里到底在发生什么事。比起这个,我唯一更喜欢的事情,就是在父亲重选的时候跟着他到处去举行竞选活动。我们开着福特T型车,一个农场一个农场地跑,在河谷里上上下下,每家每户都停下来。主要是我父亲说话。
他会跟邻居们说说茶余饭后最新的谈资,聊聊庄稼,和他在议会提出的法案。而且他总会带上一大块手做面包和一大罐家常的果酱。
要是累了或者饿了,我们就在路边停下。他切开面包,涂上果酱,和我一起分享。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高兴的样子。一路上所有的人家都敞开大门欢迎我们。要是外面很热,他们就邀请我们进屋去,拿出自己做的冰激凌,随便吃。要是冷的话,就请我们喝热茶。天哪,有时候我都希望这活动能永远进行下去。
年幼的林登喜欢模仿父亲的一举一动。妈妈给他穿的那些衣服里,他最喜欢的一套就是穿上最像爸爸的。他最喜欢的行头,就是父亲那顶大帽子的缩小版。哈彻夫人说:
不管爸爸去哪儿,他都紧跟着。早在两岁的时候,他就跟着爸爸去刮胡子,他们还得给他刮一刮。他们把他放在台子上站好,然后给他脸上抹好东西,然后拿剃刀的刀背刮掉。给他洗好脸,一切弄妥当,然后他就跟着爸爸回去了。
爸爸有时候会从奥斯汀带一些法案纲要的复印件,要么是《国会议事录》,要么是得州众议院的官方文件。有一次他拿给林登一份。这孩子把这份东西一直带在身边,持续了好几个星期,总是尽量把文件放在身上最显眼的位置。
林登十一二岁的时候,对父亲的模仿越来越明显。山姆·约翰逊总是很友好,总是遇到谁就停下来跟谁聊天。他聊天的时候肢体语言相当丰富。谁跟山姆聊天,山姆的手臂就会搭在谁肩上,或者手抓着对方胳膊领子什么的,而且山姆那张脸会离对方越来越近,仿佛在发起“友好的攻击”。
在得州议员席和这位布兰科县的山姆先生分享一张双人办公桌的赖特·帕特曼说:“他会面对着你,鼻子对着鼻子,牢牢抓住你。”重回议会以后的山姆总是带着大儿子去奥斯汀,他经常出现在议会,搞得有些议员以为他是个在那儿打杂工的男孩子呢。此时的林登已经蹿到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样子和爸爸很像了。“竹竿一样的男孩,很高很瘦。”帕特曼回忆道。他也和爸爸一样,有一双大耳朵、一只大鼻子、同样苍白的皮肤和同样深邃的黑眼睛。要是再说到神似,那父子俩就更像了。
“他们长得很像,走路姿势一模一样,也同样都有点紧张,林登跟你说话的时候,也和他父亲一样,牢牢抓住你。”帕特曼说,“他太像他爸了,看着他俩的样子也挺好笑的。”
很多人说起林登其人,都要举个例子来证明他们的评价,就是林登和“扯耳朵”的故事。
早在林登十岁、十一岁左右,甚至更早的时候,他就把钱(现金)看得很重了。
约翰逊城几乎所有人都缺现金,特别是孩子。不管哪个男孩女孩,手里有几个硬币,就能让别的孩子无限崇拜。但林登和玩伴们相比,手上可不缺硬币。事实上,和大多数伙伴相比,他手上的钱要多得多。因为山姆对孩子们总是很大方。“和我们大多数人相比,他手里的钱要多多了。”米尔顿·巴恩韦尔说。
但他仍然想要更多。
那时候,约翰逊城的男孩子们喜欢“扯耳朵”。就是拉着对方的耳垂狠狠一扯。一般来说就是个恶作剧,一个男孩子跑到另一个身后去,趁他不注意来一下,因为很痛。巴恩韦尔说:“真的很痛。”
但是林登的耳朵很大。(巴恩韦尔说。)哈罗德·威瑟斯的钱比别的孩子都要多,因为他爸爸开了个商店。他经常跟林登说:“我扯你的耳朵五下,给你五分钱。”林登总会答应。哈罗德就开始扯。他(林登)都流泪了——“哎呀,哈罗德,别这么使劲,哈罗德!”
“好了,现在,给我五分钱。”
然后林登每次都会说:“扯吧。”然后被扯得痛哭流涕。每次哈罗德扯他耳朵,他都会痛得大叫。但他总是让哈罗德扯耳朵。哈罗德扯过五次耳朵之后,要是问林登,要不要再扯五次,多给五分钱,林登也会说好。
旁观的男孩中还有个佩恩·特朗里:“你给他一枚硬币,他就站在那儿。眼里全是泪水,还是会站在那里。”
“因为他想要那个硬币!”
斯特拉·格利登试图解释这种表现:“我给你讲讲我对林登·约翰逊的看法。首先,他的父亲满脑子都是政治,这个是前提。但林登呢,他天生就有种自我动机,要不断向前,不落人后。哦,山姆也是这样。这种动机比我们周围的任何人都要强。山姆也有这种动机,强烈的动机。但还是完全比不上林登。”
他是天生的。对于丘陵地带的人们来说,这句解释就够了。“你难道不懂吗?”林登的堂姐阿娃说,“他可是邦顿家的后代!”
(本文节选自《权力之路:林登·约翰逊传》,罗伯特·A.卡洛著,何雨珈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18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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