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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男子骑摩托带小孩撞人逃逸,两天后又撞上汽车致自己重伤

华商网
2018-07-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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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本应及时停车救治伤员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但是陕西汉中市城固县一男子却干了一桩糊涂事,驾驶摩托车在城区一学校门口与一女士擦挂后驾车逃逸现场,两天后又撞上停在路边的汽车导致自己重伤,截至目前还在昏迷中。

6月21日,城固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张女士的报警称:在朝阳中学门口被一辆陕FV25XX号蓝色摩托车挂倒,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出警调查学校门口监控及现场周围群众,围观群众纷纷对这种恶行痛斥不已。经民警调阅朝阳路十字监控显示:确定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驾驶的一辆蓝色摩托车乘坐一名小孩发生事故后扬长而去。

而就在民警多方面排查车辆和嫌疑人的时候,6月23日上午9时许在县城城饶路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蓝色摩托车撞上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处警的还是两天前值班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昏迷不醒,经勘查现场发现,此次事故中的摩托车正是民警四处查找的两天前在朝阳中学门口发生事故逃逸的蓝色摩托车陕FV25XX。经公安网查询陕FV25XX系套牌车。

为了查证事情的真实性,民警找到摩托车上乘坐的小男孩也就是驾驶员的儿子证实了6月21日确实就是自己的父亲梁某驾驶蓝色摩托车在接自己放学的时候将一女士挂倒后驾车离开现场。

民警随即通知受害人张女士来确认梁某驾驶的陕FV25XX摩托车,经确认该车就是6月21日将自己挂倒后逃逸的摩托车。张女士气愤地说:“其实把我挂倒伤的也不严重,但他得这种行为太恶劣。”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城固男子撞人后逃逸 两天后又撞上汽车致自己重伤》)

    责任编辑:李寿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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