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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法院:发挥司法职能 护佑“少年的你”

2023-04-18 1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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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金凤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本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宗旨,围绕主责主业,立足审判职能,维护辖区未成年人权益,助力迎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督查。

出台制度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为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金凤区法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未成年人检举、控告处置工作制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成立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配好、配强审判执行力量。

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法治保护。

在民事审判中,已设立婚姻家事合议庭、侵权纠纷合议庭等多个专业合议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婚姻家事合议庭、侵权纠纷合议庭、执行团队,负责审理、执行离婚、抚养、侵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确定由婚姻家事合议庭的法官牵头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两个家事审判法庭,充分发挥了“圆桌式”审判的优点,同时设立母婴室和心理疏导室、情感修复室,给当事人提供温馨的房屋,有利于当事人情绪调整和案件调解处理。

妥善审理纠纷,形成保护合力。

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覆盖诉前、诉中、庭前、庭中调解机制,设立专门家事调解室3个,安排有婚姻家事处理经验的3名街道、社区退休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案件调解率有所提高,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妇儿工委、学校、社区联动,在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中,充分尊重妇儿工委、未保委及社区的意见、建议,给予未成年人切实关爱。派出法庭(西湖法庭、良田法庭)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司法所、妇联、民政办、派出所、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力量整合,强化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多元调处。

积极延伸职能,织密保护网络。

一是对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及时采取保障措施,比如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二是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在校园欺凌案件中,如发现学校等其他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救助和看护职责的,向学校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三是审理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心理疏导等。四是审理家事案件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提升监护能力,落实监护职责。

积极普法释法,深化法治浸润。

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时机,组织法官到辖区学校、社区、商业场所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二是综合运用“法官六进”、法庭开放日和宪法日宣传等有效载体,讲“法制小故事”、“维权小故事”,引导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选择人民调解等诉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将家事巡回审判与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工作相结合,坚持庭审内容、程序规范“不打折”,让巡回审判成为“流动招牌”。四是法官担任一些小学、中学的法治校长,定期前往学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

开设绿色通道,加强法治保障。

为高效快捷审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金凤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开通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绿色通道。一是开通快办案绿色通道,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尽量缩短诉讼周期;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协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驻我院法律援助站给予生活困难、诉讼困难的当事人法律援助;三是开通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采取减、免、缓交诉讼费、拨付司法救助资金等形式开展司法救助;四是开通保护绿色通道,依托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涉未保案件,借助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家庭教育等;五是强化涉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不公开裁判文书,庭审不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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