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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司机身体不适让儿无证驾驶:父亲被吊销驾照、儿子被拘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2018-07-2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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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身体不舒服,让没有驾驶证的儿子代替自己开车,被警察抓住之后,他万分后悔。交管局供图

自己身体不舒服,让没有驾驶证的儿子代替自己开车,被警察抓住之后,他万分后悔:“是我害了我儿子啊……”

7月15日上午,辽宁大连交警高速二大队按照省局和支队的统一部署,在沈海高速公路瓦房店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暑期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

10时许,一辆小型货车在距离整治点10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异样的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快速走近观察,并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影像摄录。民警透过风挡玻璃看见驾驶位置上的一个年轻人,躬身穿过座椅靠背爬到后排座椅并趴在后座上,同时副驾驶位置上的一个中年人快速坐到驾驶位置,然后启动车辆慢慢驶近检查点。

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车辆引导到检查区。民警查验了驾驶人胡某某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并打开车后门,让躲藏在后座上的年轻人出示驾驶证,年轻人眼神慌乱地紧盯着中年人不言语。当民警告知中年人,他们的行为已经被全程录音录像时,中年人沮丧地说,“是我害了他呀”。

原来两人为父子俩,驾驶小货车到瓦房店送货。途中驶到沈海高速公路三十里堡服务区时,父亲胡某某感觉身体不太舒服,在明知儿子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还让儿子替自己开车。当行至瓦房店收费站发现有执勤民警时,父子俩慌忙停车换驾,欲逃避处罚。

胡某某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恳请民警放过他们,说孩子还想当兵,如果对他进行了处罚,有可能影响到孩子前途。

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任何人都不能逃脱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父亲胡某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儿子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交警提醒

安全是永不过时的话题,无视安全的行为往往要付出惨痛代价。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希望广大群众养成“我要安全”的自觉性,时刻把家人、朋友的嘱托,还有交警的嘱托记在心里,莫要等到出问题才后悔莫及。  

(原标题:纵容儿子无证驾车,被抓后父亲这个后悔)

    责任编辑:谢寅宗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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