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黑龙江高院通报汤兰兰案:驳回申诉,证据瑕疵不影响定罪量刑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2018-07-27 16:57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7月27日13时,备受关注的汤兰兰(化名)案再审审查有了结果:黑龙江省高院决定驳回申诉。

黑龙江省高院7月26日向澎湃新闻等媒体通报时,回应了关于原审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证据是否存在瑕疵、被害人是否敲诈申诉人、真假B超单等质疑问题。

黑龙江省高院表示,被告人汤兰兰父亲汤继海在庭审中掏出牙齿,以及汤兰兰爷爷汤瑞井在看守所大量呕血后不治身亡,均不能认定系刑讯逼供所致。

而针对原审证据是否存在瑕疵问题,黑龙江省高院在审查后认为,汤继海等人用于绑被害人柱子的位置和形状、一审庭审时出示牙齿的来源、一真一假彩色超声诊断报告的变造者和动机不明、检方指控的“作案时间”过于模糊等被律师质疑之处,“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至于汤兰兰给刘桂英打电话要钱,“与案件真实性无必然联系”。

“不能因为没有查清一些细节,而否定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这些问题并不影响案件事实的真相。”该案合议庭审判员孙观宇说。

事发:被告人申诉喊冤,黑龙江高院审查

2018年1月底,汤兰兰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该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等4人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对原审不服,向原审二审法院黑龙江省高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今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院对再审申请立案审查,审查期限为181天。

黑龙江省高院7月26日向媒体通报称,在合议庭向原审同案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实、证据时,万秀玲向省高院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等5人则提出口头申诉。

判决书显示,此案共有11名被告人,但因被告人刘长海此前已向黑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分别提出过申诉,均被驳回,后其向最高检提出申诉,亦被驳回,故不在此次审查范围之列。

2008年10月3日,14岁的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

此后11人被判入狱,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被判处无期徒刑,母亲万秀玲也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而汤的爷爷则死在了看守所。

在此期间,该案汤兰兰父母等多名被告人对汤兰兰举报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入狱后,刘长海一直坚持申诉,汤继海刑期减为有期徒刑后开始申诉,其余被告人在服刑期间未向省高院提出申诉。

2018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高院向上述10名申诉人公布了驳回申诉的审查决定。

据黑龙江省高院通报,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万秀玲、徐俊生已刑满释放,汤继海、刘长海、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等人仍在监狱服刑。

汤继海的申诉代理律师邓学平在提交给黑龙江省高院的申诉代理意见中,列举了汤兰兰案中他认为存在的多个矛盾和疑点。

据多名当事人反映,今年4月起,黑龙江省高院法官已经到事发村镇对多名出狱被告人进行了复核。4名该案一审辩护律师及1名曾代理申诉的律师透露,7月以来,黑龙江高院法官也分别约见了他们,进行了面谈。

据此案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介绍,立案审查期间,该院对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汤继海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申请本院调查核实的证据,以及相关媒体和网络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

“合议庭先后在北京、上海、江苏、辽宁、河北及黑龙江省内的6省市12个市县的法院人民法庭、监狱、医院、学校、看守所、乡政府、证人单位及家里等地,讯问、接谈、询问了原审被告人、被害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原公检法办案人员、相关人员等144人次,制作笔录172份、40余万字,形成同步录音录像210余小时;核查了涉案事实、证据,并调取书证70份;就涉案的专业性问题向多名省内外专家进行了咨询。”孙观宇表示,在此期间,合议庭成员还调取了包括全部案件、办案机构会议记录、核查涉案物证、书证及其调取情况、看守所体检表、多次询问被害人汤某某、听取律师意见、汤瑞井死因、万秀玲“跳楼”的调查卷宗等情况。

问题一:被告人庭审中掏出牙齿是否刑讯逼供?

针对“刑讯逼供”一说,黑龙江省高院在审查后认为,黑河市检察院当年就对各原审被告人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参与讯问的部分侦查人员出庭接受指证,出庭检察员当庭发表了原侦查机关不存在对各原审被告人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等意见。

法院称根据其调查,大多数原审被告人在接受讯问时,均作了有罪供述,均未提及被侦察人员刑讯逼供,“即使翻供,仍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未遭受刑讯逼供,原审各被告人对自己为何作有罪供述均解释不清。”

“本案各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分别由多组多名侦查员或检察院取得。现有罪供述笔录均有各原审被告人的签名、捺印确认。”各原审被告人宣称有罪供述或是侦查人员说一句自己学一句,或是侦查员写好笔录后让他们签个字,“但各原审被告人在个别情节上前后供述存在差异,供述之间在个别情节上亦存在差异,某些情节系被告人先供述被害人后陈述。有的被告人还供述了被害人没有陈述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对于当庭出示牙齿的这一细节,法院在审查时说明称:在接受讯问到第一次庭审的近一年时间,汤继海均未提及牙齿被打掉。“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于庭审后向其核实该牙齿情况,其称左边一颗牙被侦查人员用拳头打松动,两三天后脱落。此次审查其又称,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左右倒数第二颗后槽牙被侦查人员打掉。牙医为其作检查时,其向牙医表述不清楚牙齿的位置和数量。本次审查第二次询问汤继海,其称被打掉牙齿的位置又有变化”汤继海的描述存在前后矛盾,多次不同,除了供述外,无证据证实其当庭拿出的牙齿是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打掉的。

与此同时,法院还提及了汤兰兰爷爷汤瑞井的死因问题。

根据黑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出具的《鉴定文书》(尸检)显示,汤瑞井于2008年12月13日(其被捕后的45天),在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大量呕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与汤瑞景同监舍羁押的申诉人梁利权及其他同监人员,五大连池市看守所监管干警均证实,汤瑞景在羁押期间没有遭到殴打。”孙观宇称。

黑龙江省高院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出具的尸体法医病理检报告书显示,汤瑞井死于肺癌,头皮下出血时间在死亡前3-5天,皮肤下出血为新鲜出血。经黑龙江高院委托鉴定机关补充鉴定,鉴定意见为汤瑞井头部后枕部皮下出血,符合陈旧性损伤特点,右前臂皮下出血符合新鲜出血特点,上述外伤磕碰均可形成。

该院还称,汤瑞井于2008年12月6日在看守所最后一次接受询问,2008年12月13日死亡,在此其间其没有被讯问过,没有证据证实其身体上四处外伤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导致。

问题二:汤兰兰是否敲诈申诉人?

黑龙江省高院称经审查,2008年10月1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第三次询问被害人汤兰兰,其陈述曾被刘桂英的弟弟刘某强奸。

同年10月5日,汤兰兰给刘桂英打电话说,刘的丈夫蔡某、弟弟刘某将其强奸,向刘桂英索要1万元。两人通话后,刘桂英给汤兰兰打电话继续说此事,并请同村村民纪广付帮其录音。次日,刘桂英将电话录音交给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于当日向汤兰兰求证是否打电话,汤兰兰承认有此事,并称确实被蔡某强奸过,向刘桂英要钱是为了供其读完初中。

黑龙江省高院称本次审查中,汤兰兰仍坚称被蔡某、刘某强奸,其之所以打电话向刘桂英要钱,是因为自己当时未成年,直系亲属都因本案被抓,其没有生活费。

“综上,汤兰兰给刘桂玲打电话索要钱款属实,但其在打电话之前已经向侦查机关举报被刘某强奸,并始终坚称被蔡某、刘某强奸过。汤兰兰打此电话,并不能否认本案各原审被告人犯罪的真实性,实际上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孙观宇称。

问题三:阴阳B超单,谁参与变造?

黑龙江省高院称,经此次审查查明,案发后侦查人员在兴隆山村党支部书记秦怀玉、汤继海弟媳杨玲的见证下,在汤继海家万秀玲的衣服口袋里,依法提取一张龙镇农场职工医院编号为1413的彩色超声诊断报告。

报告显示,检查时间为2008年的3月31日,病人为王某某,检查医生为姚某某,检查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汤兰兰寄宿家庭房东李忠云证实,因汤身体不适,其于2008年3月31日带汤兰兰到龙镇农场职工医院,以王某某的化名做过彩超,检查结果显示没有怀孕。其于2008年10月3日将该彩超报告给了万秀玲,侦查员将依法从万秀玲衣服口袋里提取的彩色超声诊断报告给李忠云辨认,李称该报告不是其给万秀玲的。

侦查人员将依法从万秀玲衣服口袋里提取的彩色超声诊断报告,给该报告载明的诊断医生姚某某辨认,姚证实该报告不是其制作。

侦查机关在龙镇农场职工医院依法调取了编号为1413的原始彩色超声诊断报告电子档案,报告显示检查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病人为王某某,检查医生为姚某某,检查结果为子宫未见异常。

“上述两份彩超报告列明的日期,患者姓名及年龄、检查序号、医生、超声诊断图像完全相同,但检查结论截然相反。”黑龙江省高院经审查称,从万秀玲衣服口袋提取的报告,检查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医院原始报告的检查结果是“子宫未见异常。”经向彩超医生咨询,两份报告诊断图像相同,图像显示子宫正常无妊娠反应。

孙观宇称,万秀玲在原审始终供述,是李忠云(被害人汤兰兰寄宿家庭的房东)给其一张彩超报告,但由于她不认字,她不知道这个彩超报告的内容。此次审查时,万秀玲又称没有从李忠云处拿过报告,供述前后矛盾。

黑龙江省高院法院认为,从万秀玲衣服口袋提取的报告,应是根据原始彩超报告变造,变造的主要内容是将检查结果由“子宫未见异常”变造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因万秀玲否认拿过报告单,现有证据不能准确认定假彩超报告单是谁变造的,亦不能查清变造的目的。”法院同时称,不能因为没有查清此事而否定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