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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强制“搜身”以证清白?违法!
你是否经历过
在超市或商场购物后
通过防盗装置门时
突然警报大响
然后保安或工作人员
要求检查你的包包
甚至是强制搜身
江苏一小女孩就被商家认定偷文具
要求当众“搜身”以证清白
可是商家有权这么做吗?
01
案情简介
江苏扬州,一女孩在爷爷的带领下到当地一文创店买东西,被老板指责偷胶带,当场责令小女孩拿出来。小女孩翻遍口袋表示没拿,但商家称监控拍到了,并当众要求搜身。最后,小女孩爷爷报警处理。
警察感到现场查看监控后表示:小女孩只拿了一个并放回去了,这是一场误会。事发第二天,涉事店主发视频道歉,并表示店铺从即日起将停业整顿。当地教育局也表示,已经联系到该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
02案件分析
宪法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搜身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只有国家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的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可以采取搜查措施,其他任何人采取任何形式对公民实行搜身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贯彻了宪法的这一理念,同时明确了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限制行动自由,侵犯了被搜查者的身体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严重者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每周学“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 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无权私自扣留消费者物品或者对消费者搜身,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让经营者或工作人员自查监控录像。
若还存在疑虑,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则应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原标题:《商家强制“搜身”以证清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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