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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如何申请执行?(第五期)|旬小法带你了解【执行中的民法典知识】

2023-05-11 17: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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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如何申请?

TANWANGQUA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探望权受阻应该怎么办?

首先按照以下步骤提起探望权诉讼:

步骤一

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步骤二

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下面这些材料证据:(1)双方的身份信息;(2)离婚证;(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望权作了约定或判决。(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步骤三

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其次

其次探望权人可以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如果拒绝协助的,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无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拒绝一方探望子女的当事人,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对子女心理健康、亲情的享受以及平衡发展均有利。当一方配偶阻碍原配偶对子女的探视,实际是限制子女享有的亲权。在保障探望权人的合法权益时,法院的强制措施本身不是目的,只不过是手段。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依法为父母离异状态下的孩子提供最有利的成长环境,切实保障孩子能够在相对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因此法院在执行此类案件中,应根据被探望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正确判断被探望子女拒绝探望的原因,看其是因本身原因还是探望者或协助义务者的原因。如系前者,可进行疏导教育,也可适当的批评,如仍不愿接受探望,就不能强制执行;如系后者就要因人而异,如可归因于探望者,就可中止探望,如可归因于协助义务人就可对协助义务人采取批评教育甚至是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勒令其改正错误行为,说服子女同意探望,但强制措施要适当,且不能对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同时,社会公众还要为探望权的行使创造“协助探望应该、阻碍探望违法”的舆论氛围,帮助离异父母真正接触到孩子,把关爱之情表达给孩子,从而保障单亲孩子能够摒弃自卑、卸下包袱,在健康、和谐的环境里茁壮成长,最终成长为思想健康、人格完善、感情丰富并且对社会有用的人。

原标题:《探望权如何申请执行?(第五期)|旬小法带你了解【执行中的民法典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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