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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文职招考公告发布,唐山有岗!还有最新事业编选聘信息→

2023-05-15 18: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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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安市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

2、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2名。

3、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

4、2023年武警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唐山10名)。

迁安市关于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和

省重点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拟面向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2005年5月14日之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5月11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省级重点医科院校和国内“双一流”医科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8:30-5月21日17: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qaws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卫某-迁安市人民医院-专技岗位1-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3)《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315-535799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核

迁安市卫健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卫健局0315-5357996 ,人社局0315-7639202。(工作时间)

点击“http://hbyike.jiuyeb.cn/News/search.html?catetype=1&keywords=%E5%94%90%E5%B1%B1%E5%B8%82”查看附件:

1、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3年5月11日

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

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我区拟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选聘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专项选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5月11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医学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7: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tslbgb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岗位X-139XXXXXXXX)。

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以邮箱回复、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审核合格人员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上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提交excel版。

注意,请勿提交其他无关、非必要材料。

(三)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并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四)资格审核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卫生健康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体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如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面试合格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具体体检事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和《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 3724841(卫健局)

0315 7215292(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点击“http://hbyike.jiuyeb.cn/News/search.html?catetype=1&keywords=%E5%94%90%E5%B1%B1%E5%B8%82”查看附件:

1、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专项选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

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省级重点及以上医学类院校、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

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8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

5.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要求确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23年5月6日起在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career.nankai.edu.cn、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网站http://jy.scu.edu.cn、天津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微信公众号(天中就创业)、北京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站https://jy.bucm.edu.cn、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hbyike.jiuyeb.cn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5月8日上午8:00至5月17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已取得学历的提供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tslnwj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号、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

赴相关院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①线上面试:利用互联网线上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应用软件另行通知。②线下面试:到相应院校现场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者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卫生专业职称资格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career.nanka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和《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及《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十条(试行)》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卫健部门:0315-2337445

人社部门: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点击“http://hbyike.jiuyeb.cn/News/search.html?catetype=1&keywords=%E5%94%90%E5%B1%B1%E5%B8%82”查看附件:

1、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3年5月6日

2023年武警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军队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武警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运输投送、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储存、军犬繁育、信息通信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含已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技术工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最后一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武警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聘公告及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2日8:00至5月21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聘岗位。武警部队用人单位通过在线审核和现场审核等方式确认报名资格条件。未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武警部队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核考试。考核考试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操作技能或者专业水平,考试主要是测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考试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核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考核成绩占60%、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

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方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考核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核成绩、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预选对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收取体检费用。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同步将拟录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拟录用对象。

(七)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录用。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具有属地化特点,均实行聘用制。本次招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考核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聘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来源:河北医科大学军队人才网

编审:宋威

唐山发布(tangshan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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