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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观点:中国企业对于气候风险认知和管理尚处于初期阶段

2023-05-27 13: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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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CDP”)与普华永道中国共同发布了2022年中国企业CDP披露情况分析报告《全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趋于统一,企业需立即行动为未来做好准备》。

基于2022年中国企业CDP问卷披露结果,并结合TCFD披露框架建议,CDP分析了2022年中国企业在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及目标四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结果发现,虽然中国企业对气候治理重视程度已超70%,但对长期气候风险关注度均不超过20%,带动供应商参与气候治理占比不足30%。在应对气候风险的认识程度与实际行动方面,中国企业仍然与全球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中国企业对气候治理重视程度较高,但内部缺乏薪酬激励

2022年CDP问卷在询问中国企业中负责气候相关问题的最高管理职位或委员会中,有77%的中国企业在气候治理方面有董事会层级的参与,体现出中国企业对于气候治理重视程度较高的现状。

尽管董事会层级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增强,但从2022年中国企业回复CDP问卷内容来看,只有不足半数的中国企业为管理气候问题和实现目标提供薪酬激励。企业将气候相关绩效与薪酬激励挂钩是落实气候治理的关键,可以推动管理人员、责任部门及员工采取行动。而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的气候治理工作权责不明确,激励机制不到位。

中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处于认知阶段,实际行动有待加强

2022年CDP问卷调查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于中国企业战略或财务规划的影响时发现,约三成的中国企业将气候变化纳入企业战略和财务评估。随着全球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

(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DS)征求意见稿提出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战略的建议,中国企业从战略层面考量气候问题的重要性亦逐渐提高。

另外,在2022年CDP问卷回复中,分别有61%和49%的中国企业识别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战略和财务的影响,这表明部分中国企业在ISDS正式发布之前已考虑了气候风险及机遇。在气候风险与机遇识别过程中,已有23%的中国企业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气候情景分析。此外,分析发现70%的中国企业已与价值链中的部分环节共同应对气候治理,超半数企业将客户纳入气候治理。然而,落实到企业自身的供应链中,仅有28%企业带动供应商参与气候治理,这一数据低于全球39%的企业占比。从现实情况来看,受限于供应链减碳的经济效益因素,当前中国企业带动供应链减碳驱动力有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中,系统设计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不断完善绿色产品相关标准。未来,绿色消费市场的成熟发展有望为企业绿色产品带来新的市场机遇,驱动企业将减碳举措贯穿价值链各环节。

从这方面来看,中国企业若想抓住绿色消费市场的发展机遇,还需加紧强化供应商碳管理各方面的具体工作,具体可通过打通供应链上下游的碳数据,并将环境相关绩效纳入供应链管理等方式。

中国企业需系统地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

通过对2022年中国企业披露气候风险管理流程相关指标分析发现,72%的中国企业已建立起气候风险及机遇识别、评估和管理流程。

但大部分企业对于一些长期的、系统性的气候风险识别程度不高。数据显示,企业对于剧烈自然因子、当前法规、市场、新兴法规的风险影响识别程度较高这反映出中国企业在当前阶段更为关注的一些短期的风险。而对于当前影响较滞后的长期物理风险以及如声誉、技术等较为间接的转型风险,中国企业关注度相对较低,均不超过两成。整体而言,中国企业对于气候风险的认知和管理尚处于初期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全面的、系统性的气候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方法。同时,相较于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普遍用到的50至70年时间,中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仅有30年时间,因此中国企业面临的转型风险更为严峻。中国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已有的国际气候风险评估方法,系统管理气候风险。

设立长期净零目标的中国企业数量仅一成

2022年CDP问卷询问了企业净零目标、碳排放目标及其他气候相关目标设定情况,68%的中国披露企业设立了气候相关的目标,其中,59%设立了绝对或强度碳减排目标,仅10%的中国企业设立了净零目标。

较多中国企业设定碳减排目标和气候相关目标,体现出企业在中国“双碳”承诺以及气候变化长期行动的大背景下,积极主动采取行动。然而,对于“净零排放”这一长期系统性工程,企业面对范围三碳排放数据收集困难、价值链减排影响力有限、难以获取低碳能源、低碳转型综合成本太高、地方性碳减排政策不够清晰等关键挑战,设立净零目标受阻。

CDP发现,2022年75%的中国企业披露了范围一排放,58%的中国企业披露了范围二排放,与2021年基本持平。16%的中国企业披露了范围三中来自采购商品和服务产生的碳排放,较2021年披露比例略有提高,但与CDP全球报告中36%的披露比例相比,披露供应链上游排放的中国企业比例仍较低。对于这一结果,CDP分析认为,一方面,中国企业对于供应链环境影响的衡量还缺乏意识;另一方面,范围三数据溯源困难、缺乏统一的披露要求、排放核算方法及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导致整体范围三排放披露及数据质量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企业的减碳举措中,提高生产过程中能效以及提高建筑能效占比接近一半,表明中国企业正采用较为实际的减碳行动,通过节能减耗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实现碳排放的降低。在各主要减碳举措中,采取公司政策及行为变化的举措相较2021年明显提升,已占所有减碳举措的17%。更多的中国企业将减碳行动落实到了公司管理制度,将有助于进一步系统推进长期深入的低碳转型。
    责任编辑:刘霁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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