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网购虫子勒索食品商家,在校大学生被刑拘!
收到网购零食后
打开包装放入异物
向商家索赔?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
金银湖派出所
破获一桩敲诈勒索案
嫌疑人还是在校大学生
多次遭索赔,企业发现“蹊跷”
据警方透露,今年5月初,一零食电商企业报警称,公司在网上销售的产品疑似被同一顾客多次购买,收货地址均为某小区,该顾客反映购买到的罐头、冬枣、蛋糕等物内有虫子、头发、发霉物等异物,要求予以赔偿,并以不赔偿将进行网络曝光为要挟。
据了解,面对来自同一客户的大量投诉,该食品公司高度重视,要求顾客将“问题商品”寄返进行核查,袁某却一反常态,43个反馈有“问题”的商品仅寄递回3个。
该食品公司收到退货后进行检测后发现,异物具有明显人为摆放痕迹,怀疑遭恶意敲诈,遂向警方报案。
网购虫子作案,在校大学生被刑拘
经调查,警方将视线锁定在了一名在校学生袁某的身上。
警方在其宿舍发现的虫子
袁某,20岁,山东某校在读大学生。据袁某交代,2021年10月,一次网购零食后,他无意发现食品包装里有一个微小的不明黑色物体,袁某尝试性向商家索赔,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赔付金。
在得到赔付后,袁某像是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多次故意向购回的食品内添加异物,敲诈商家的赔付金,前后一共索赔了7800多元。
袁某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实
企业报案后,警方逐步掌握了袁某的犯罪证据,于5月17日下午将其抓捕归案。经过审讯,袁某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袁某已被武汉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恶意索赔,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后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多次敲诈勒索”这一构成要件,即勒索财物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一方面,食品企业应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同时,也要坚决抵制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牟利性恶意投诉,防范以各类非法手段进行不实举报和恶意索赔现象,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新余发布往期热文推荐
▶最高降幅84%!江西已落地!▶停电通知!涉及新余这些区域→▶明日出征!神舟十六号航天员乘组确定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吴彦樾 校对:郭文杰
值班主任:胡青霞
值班总编:喻军华
投稿邮箱:xinyuapp@126.com
声明:分享而不忘尊重原创,转载《新余发布》文章,请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和原文链接。部分图片、文章、音视频来自网络,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酬,联系电话:0790-6446199、6446138。
1个
1朵
5毛钱
天天搬砖的小新
能不能吃顿好的
就看你们的啦
原标题:《网购虫子勒索食品商家,在校大学生被刑拘!》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