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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商人陈一超被控三罪案第八次延长审限,检方三年前公诉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实习生 王风范
2018-08-08 22: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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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59岁的甘肃商人陈一超在甘肃省临泽县看守所收到了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对其涉嫌行贿、职务侵占、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一案的第八张延长审理期限通知书:经最高法批准,此案的审理期限将延长三个月,至2018年11月7日。

陈一超案的代理律师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案自2015年9月起诉至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后,法院受理已经2年11个月,至今未下判。期间,该案历经了退回案卷、起诉、变更起诉、检察院两次建议延期审理、追加起诉和八次延期审理。

陈一超曾在甘肃省物资管理局天水站工作过17年。上世纪90年代中期,物管局改制,陈一超决定自谋出路,做起“打矿”生意。2011年5月下旬,陈一超在兰州被办案人员带走,后被指控在与中信国安黄金公司(下称“黄金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多次承诺获利后酬谢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文革。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黄金公司是隶属于中信国安集团的国有全资子公司。2000年5月,陈一超以一家公司的名义与黄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接下来的3年,黄金公司拿下了探矿权,并与徽县另一家国企合作,决定成立新的股份公司,黄金公司以矿权出资,持股37%。由于改制等原因,黄金公司此后实际上退出新公司的经营。2006年6月,陈一超将他以黄金公司名义持有的上述37%股份转让,这笔交易让他收入1.0188亿元。

2011年5月29日,甘州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对陈一超监视居住。半个月后,涉嫌罪名变更为“行贿罪”。2012年3月23日,案件被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同年5月,检察院又作出了中止审查的决定。

三年后,2015年6月13日,陈一超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此后,该案又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2015年9月,甘州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3日,陈一超案一审开庭。起诉书指控,2007年5月,陈一超用个人银行卡支付30.7万元,给刘文革购买了丰田凯美瑞小轿车一辆。起诉书还指控:陈一超隐瞒了与黄金公司合作的事实,以该公司名义获得探矿权;未经申请、审批、备案或批准,私自以黄金公司名义将探矿权入股,此后又转让给其他公司,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陈一超于2011年,通过他人之手,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

陈一超在庭审时称,之所以给刘文革买这辆车,是为将该车挂在了有北京户籍的刘文革名下,方便让他自己在北京办理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刘文革在2004年就已不是国企员工,自己不存在行贿行为。

2017年1月17日,此案再次开庭,截至目前未再开庭,也未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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