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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警民协力让红隼重回自然

2023-06-09 11: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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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在自家地里捡到一只鸟……”6月7日上午,浚县白寺镇村民王某来到了浚县公安局白寺派出所,将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交到了派出所民警手中。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工作人员来到了白寺派出所。经现场观察,初步认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在对红隼喂食观察后,野生动物保护股工作人员认为符合放飞条件。当日16时30分,民警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浚县大伾山景区对红隼进行了放飞。近年来,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各派出所紧密配合,主动协调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爱鸟护鸟意识。

延伸阅读:红隼,别名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小型猛禽,眼睛下面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飞行较高,能捕捉地面上活动的啮齿类动物、小型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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