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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房屋漏水引纠纷,法官调解促和睦

2023-06-08 21: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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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正睡着觉,水就滴到我脸上了,越来越大,直接形成水流从天花板上落下来了……”仲女士向法官哭诉道。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百万买房,千万买邻”,本应是和睦共处的邻居,却因房屋漏水问题对簿公堂。

近日,胶州法院马店法庭刘克艳法官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通过上门调查、现场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高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案情简介

同住胶州某小区的仲女士和王先生是楼上楼下邻居关系,仲女士家住一楼,王先生家住二楼。自2021年王先生家人搬至其楼房居住开始,仲女士家的卫生间、厨房等即出现漏水现象,因漏水愈发严重,仲女士自行找过王先生家人处理该问题,均遭到拒绝。后仲女士家发生了6次比较严重的漏水,尤其在2022年11月29日凌晨两点左右,王先生家卫生间漏水严重,造成仲女士家中卧室、客厅、洗手间、厨房均出现了大规模漏水,水深地方可以淹没至脚踝,严重影响了仲女士家人的正常生活。仲女士多次找到王先生进行协商,要求赔偿物品损坏费用共计3万余元,王先生认为仲女士索要费用过高,双方一直未达成和解。期间,仲女士曾报警2次,还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原本双方应是楼上楼下的好邻居,却因此事导致互不来往,加之多次协商仍僵持不下,仲女士便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告至法院。

裁判结果

胶州法院马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了案情,并到仲女士家中仔细查看漏水情况,现场查看时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法官一边耐心的倾听当事人不满,一边规劝双方换位思考,进行疏导和劝解,考虑到原被告系邻居,直接判决可能难以完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引发后续的积怨。于是,法官便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从促进邻里和谐、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用心释法说理,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参考市场价格、折旧等因素,引导双方商议出满意的赔偿数额,最终促成王先生支付仲女士2万元作为赔偿损失费用,并说服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当场支付给仲女士,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房屋漏水引起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审理效果。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第296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侵权法有关规则予以赔偿。仲女士与王先生属于同一幢楼房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其各自虽然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其应审慎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双方应依照前述规定妥善处理好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王先生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谨慎的管理职责,导致房屋积水后进一步渗漏,给仲女士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法官建议若遇到此类问题,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比如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收集;(二)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给出意见或进行协商修补;(三)若协商不成,可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四)如不同意调解,可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再到人民法院起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小案不小办】房屋漏水引纠纷,法官调解促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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