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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台新闻夜航《庭审内外》栏目播出我院案例——被“套路”的房主

2023-06-13 16: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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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间,黑龙江省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庭审内外》栏目中播出新一期节目《被套路的房主》,报道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我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二级法官薛强再次担任栏目嘉宾,讲述办案过程,并做法条讲解。房子卖了钱却没拿回来?身为房产中介的岳某如何用尽手段“挖坑”套路买房人?让我们共同关注《庭审内外之被“套路”的房主》。

因为家里着急用钱,刘某打算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掉,卖房信息发出不久,某房产中介就作出了回复,表示“有人要买房,交5万元首付后需要把房子过户给他们,配合他们银行贷款”。刘某没多想,拿了首付款后就配合中介办理了过户。不想,房子卖出去半年了,剩下30多万元房款却迟迟没有到账。在联系中介的过程中,刘某结识了多名和她有同样遭遇的房主,经过比对合同发现,多个合同上的购房人竟是同一人。房主们这才察觉到自己被骗了,便纷纷报了警。

经调查,岳某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为偿还个人债务、经营饭店及维持自己日常消费等支出,在不具备支付购房款能力的情况下寻找房源,指使公司员工等人利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优势,冒充买方,与卖房人取得联系后,先期支付定金、首付款等骗取卖房人的信任,以“需办理商业贷款”为由,诱使卖房人将自己名下房屋先行办理过户。另一方面,岳某寻找有提取公积金需求的人员,将上述房屋过户至此人名下用于套取公积金,从中赚取高额“好处费”。同时,还将部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民间借贷,获得资金后用于挥霍。利用各方信息不对等,充分“压榨”房产价值,用少量现金骗取了几十万元的高额“收入”。岳某通过类似手段,坑骗被害人房产共19处,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鞠盛楠表示,被告人岳某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非常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既破坏了住房刚需的政策,也破坏了人民群众对中介行业的信任,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最终,法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审判决被告人岳某犯合同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1万元。

原标题:《省台新闻夜航《庭审内外》栏目播出我院案例——被“套路”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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