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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吗?日赚800元至5000元不等!要判刑的那种!
又是一年毕业季
00后毕业生们
你们准备好了吗
踏入社会、寻求机遇
变身为“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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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各位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
一定要擦亮眼睛
谨防上当受骗
变成骗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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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被告人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齐某当庭表示服判。
案件详情
2022年2月,齐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兼职信息,内容为:工薪日结,800元至5000元不等,包吃包住,轻松自由。便通过QQ与招聘信息上的一名男子取得联系。
同年3月,齐某应该男子要求乘火车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一酒店内,被告知要用其银行卡接收在香港、澳门六合彩赌博的非法资金,每接收10000元提成800元,后齐某将其本人的四张银行卡以及支付宝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7700元,并使用其一张银行卡在ATM机上取现20000元网络犯罪资金交给该男子。齐某提供的银行卡异常资金进账共计126556元,其中两张银行卡关联四起被诈骗案。
案发后
齐某主动投案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7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齐某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仍提供其银行卡供他人使用,并提供取现帮助,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本想找一份高薪工作,却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圈套中,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形下仍提供取现帮助,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结局只能是锒铛入狱,悔不当初已晚矣。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在此法官提醒
获取财富没有捷径
触犯法律红线
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切莫以身试法
原标题:《兼职吗?日赚800元至5000元不等!要判刑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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