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洹法说法】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2023-06-17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大家知道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点击视频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标题:《【洹法说法】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