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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晓法”云课堂】“城里人”能继承农村房屋吗?

2023-06-20 17: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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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张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二子,小儿子考上大学后,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在一家企业上班并落户在城市。2014年,张某与王某在自家宅基地建了一栋二层楼房,后二人于2019年因意外身亡。2020年,大儿子携家人搬进该楼房。小儿子认为案涉房产有其一半份额,遂诉至法院。大儿子则认为弟弟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房产。

法院判决认为,自然人的房屋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弟弟未放弃其继承权,有权继承案涉房屋。

【以案释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小儿子属于第一继承人,且没有放弃继承,就应当有权继承。

对于支撑房屋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而非个人,故宅基地不可以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所有,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鸢晓法”提醒

在继承时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稿: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原标题:《【“鸢晓法”云课堂】“城里人”能继承农村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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