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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从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抓住读者

2023-06-25 13: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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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视角》

莉萨·蔡德纳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让我们从头开始,把开头第一段放在显微镜下观察。

我们将把一段话掰开揉碎了分析,通常是作品开头的段落。通过这些段落,是最容易了解如何建立视角的。我的观点是,在一部优秀的小说中,视角应该嵌入每一项关于风格、描写和措辞的选择,甚至关于情节和节奏的选择,而且必须迅速建立起来。

创意写作课上有一个老生常谈的说法:必须从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抓住读者。我们听说,编辑被淹没在海量的投稿中,没有耐心,也就看看第一段,甚至第一句话,就把你的作品扔到一边。如果把让别人注意你的作品比作追求异性,那么第一句话就是搭讪。

第一句话可以是随意的、亲切的,给读者的感觉就像下班后去酒吧喝一杯,比如雷蒙德·卡佛的 《大教堂》:“这个正赶过来到我家过夜的盲人,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或者,第一句话也可以用来让人卸下防备、迷失方向,比如库尔特·冯内古特的 《五号屠场》:“下面的这一切基 本上是实情。”这两句话都有效地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规范化,让双方就接下来的内容达成某种共识。

糟糕的小说就像所有糟糕的作品一样——糟糕的大学申请书、糟糕的学期论文,甚至糟糕的情书——遵循某些一知半解的公式,想象有一个严厉、顽固、武断的委员会,试图投其所好,或许还装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本文配图|宗像裕作

比如,下面的例子来自一篇真实的本科生投稿,编辑可能连第一句话都不会看完: 阿曼达醒来时,脸朝下趴在自己的呕吐物中,床上和地上到处都是秽物。

这句话的问题非常明显,包括但不限于作者忽视了一条基本规则:永远不要让人物在故事开始时醒来,除非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创意写作课的老师常说:“所有的规则都是用来打破的。”诚然,但总是能找到反例,稍后我就会举一个成功的例子:人物在故事开始时醒来,没有变成甲虫。但是,我们都看过汽车广告——某品牌的汽车在雪天的弯道上飞驰。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在打破规则时,或许应该像这些广告一样配上警示语:“专业司机在封闭道路上拍摄。请勿模仿。”

我会说,这句话的核心问题是视角问题。作者选择了一种自动的、默认的第三人称视角。但是,谁在告诉我们阿曼达的故事?作者希望我们对她产生什么样的感觉?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她?我们应该如何关心她?我们应该嘲笑她是一个酒鬼,还是说她遇到了什么糟糕的事?她被强奸了?被下药了?还是被割肾了? 可能都不是。

“阿曼达”这个名字暗示,故事发生在现实中今天的美国,一个宿醉的大学生把自己搞得一团糟。我们不会到一个盗窃人体器官和进行黑市交易的世界中冒险。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从第一个单词就知道了。从作者选择了阿曼达,而不是艾伯塔或阿夫辛这个名字,我们就知道了。我认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凭直觉推断,作者本人是一位年轻女性,有过类似的经历。但是,通过标准的第三人称视角,从外部呈现这个人物,她试图将自己与阿曼达剥离,用某种权威来掩饰自己———嗯哼,通过成为作家。我们还怀疑,她缺乏世俗的智慧、距离感或洞察力,无法为阿曼达的社交障碍创造一个值得读者花时间阅读的背景。

第一人称会有帮助。如果由阿曼达给我们讲述她自己的故事,读者可能会更感兴趣,因为她可能从内部人的角度表达对大学派对的真实看法。阿曼达可能成为这样一个人物:我们喜欢她、认可她,或者对她大摇其头,或者更理想的情况是二者兼而有之。接下来,作者有无数种方法可以去塑造人物、点明人物的问题。但关键在于,我们必

须尽快知道她的问题是什么。

下面是马丁·艾米斯的 《雷切尔文件》的开头,19岁的叙述者迅速地让我们知道他是谁,以及他在和我们说话: 我的名字叫查尔斯·海威,或许你觉得这个名字和我本人毫无共同之处。

我们马上知道,这部小说要求我们与叙述者亲密接触。我们马上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些足以吸引我们继续读下去的事。我们看到了他的直率。但我们也相信,他会把事情搞复杂,即使是很简单的事情,比如他的名字。“或许你觉得这个名字和我本人毫无共同之处”,这句陈述看起来简单,但是仔细想想,你会发现:

1.实际上,你看不到他的样子,因为这是一本书,而不是一部电影;

2.查尔斯·海威看起来应该什么样?

这个悬念足以让你想要接着读下去:因为那是一个让人想起又高又瘦、经常旅行、去过好多地方、 老二挺大的家伙的名字。可是瞧瞧我,跟这些玩意儿一点儿都不沾边。

这个名字显然是非现实的、虚构的。与刚才那个呕吐物的例子一样,马丁·艾米斯是一名年轻男性,描写作为一名年轻男性的经历,但我们更相信他的话。

我们听懂了作者——叙述者——的反讽。我们相信 “老二挺大”这样直白的俚语。我们欣赏这种自嘲:从第一段话开始,叙述者就向我们保证,他不会像其他年轻人那样自吹自擂,这意味着人物 (即年轻的叙述者)能够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做出诚实的自我评价。

我们进一步得知,这部小说的戏剧性就在于自我评价。当然,也在于雷切尔。这部小说将讲述这个爱上雷切尔的年轻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作者是如何看待他的,我们又是如何看待他的。我们在英语课上受过严厉的警告:第一人称叙事的叙述者不是作者,只有最初级的读者才会把作者和人物混为一谈。

但事实上,如果能让读者在阅读时感觉作者和人物融为一体,可以使作品更加真实可信。比如,杰伊·麦金纳尼的 《如此灿烂,这个城市》中,主人公是 《纽约客》的一个事实调查员,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了在 《纽约客》当事实调查员的艰辛;汤姆·琼斯的 《寒流》中,主人公是一个嗑药、酗酒的援非医生,创作了一系列关于嗑药、酗酒的援非医生们的故事。但并非总是如此。并非所有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都是影射小说。

艾米斯的开头看似直截了当,带有 “叫我以实玛利似的老派风格,但是,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也带有时髦的后现代色彩。 我们知道,它不仅会探讨成长中的自我意识,而且会探讨成长小说的惯例。

从第一句话能够得到很多信息。但我认为,优秀的小说就应该从一开始给出这么多信息。每个开头都是一幅蓝图,告诉我们如何阅读这部小说、我们应该期望从中得到什么,让我们对作者能够传达多少信息抱有信心。剩下的乐趣在于,看作者设计制造的这套组合能够孕育出什么结果。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大大的吓人的虫子。”这是《变形记》中格里高尔的登场,如果卡夫卡改用不同人称描述,这个早晨的存在主义会否况味相同?小说家兼创意写作讲师丽莎·泽德娜认为,小说的叙事视角比情节更重要,该如何不让第一人称小说变成自传、全知视角变成新闻报导?泽德娜在书中信手拈来经典英美文学,逐步解析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儿童视角、动物视角、不可靠叙事者的使用手法及叙事效果,为故事选择最恰当的说书人。最重要的是,绝对别用“外在镜头思考法”来构思小说,永远记得作者的笔可以穿透角色的内在意识。

原标题:《必须从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抓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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