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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丨“鼠头鸭脖”事件涉事企业被顶格处罚!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虹口区司法局
近日
发生在江西高校食堂的“鼠头鸭脖”事件
调查结果公布
联合调查组官方通报
饭菜内异物经调查确为“鼠头”
涉事企业已被顶格处罚
食品安全问题
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为消费者的你
是否遭遇过食品安全问题?
你知道应该如何维权吗?
本期“普法宣传”专栏一起来看→
“鼠头鸭脖”事件回顾
6月1日,一则“江西一高校饭菜中疑吃出老鼠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在视频画面中的饭菜内,可以看到体积较大的黑色异物,异物还有类似动物“牙齿”的东西。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称饭菜中的“异物”经当事人确认为鸭脖。
6月10日,“江西工职院“6·1’食品安全事件”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江西省已成立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查处理情况。6月17日,江西通报“鼠头鸭脖”事件调查结果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
根据通报,目前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
对于学校来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另外,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
在本次“鼠头鸭脖”事件中的
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可以。
在本次“鼠头鸭脖”事件中,如果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还可以向涉事食堂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涉事食堂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
涉事的企业为学校食堂
那么,在生活中
消费者在面对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时
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维权不能被“踢皮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这意味着,消费者维权不能被“踢皮球”,“逮”着谁,谁就得先行赔付。
二、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多少赔偿金?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三、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哪些维权途径?
0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0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投诉,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亦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12315”进入小程序后按指引进行投诉维权。
0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投诉时,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投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0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消费者在通过诉讼维权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购买记录、与客服的沟通记录、发票等证据。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鼠头鸭脖”事件涉事企业被顶格处罚!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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