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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法说案】“砍头息”,了解一下!
2023-06-23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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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借1000块钱
要砍掉300块钱的利息
也就是说
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00块
这就是民间借贷中所谓的“砍头息”重要提示:这是违法的!
02
于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
并出具借条一张
郭某在借款当日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
仅向于某出借2.7万元
预先收取了3000元的利息
借款到期后
于某未偿还任何款项
郭某遂将于某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
请求判令于某偿还本金3万元及利息
03
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但法律明确禁止
借款的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
本案中虽然借条上载明借款本金为3万元
但实际借款仅为2.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
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
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当将
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终判决
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偿还郭某借款2.7万元及利息
04
桑倩倩
汤阴县人民法院
瓦岗法庭庭长
随着借款方式的多样化“砍头息”常以会员费、服务费
手续费等名义出现
这些实际上都是“包装”后的“砍头息”
属于违法行为
不受法律保护
作为出借人
切勿贪婪
作为借款人
在遇到“砍头息”的情形时
要有意识的保留证据
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洹法说案】“砍头息”,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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