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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知识宣传】︱“荷姐姐”说(第93期)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 家庭暴力的升级——虐待罪

2023-06-25 19: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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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时代新风,展巾帼风采。为深入开展“桂姐姐”“荷姐姐”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2022年,贵港市委宣传部、贵港市妇联、贵港市广播电视台在贵港新闻综合广播FM101.9、贵港交通文艺广播FM106.8联合推出《“荷姐姐”说》电台节目,宣传党的新理论新知识及好家风好家教。

《“荷姐姐”说》电台节目于2022年3月28日起每周一、周三在贵港综合广播FM101.9分五个时段(9:30、11:30、15:30、17:30、21:30)首播,在贵港交通文艺广播FM106.8分四个时段(8:30、12:30、14:30、18:30 )首播,每期节目于次日重播。贵港市妇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荷姐姐”说栏目,让党的精神“声”入人心,让优良家风沁润万家,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今天

“荷姐姐”说

为我们开讲的荷姐姐是

贵港市红十字会一级科员 覃晓雨

今天她和大家一同学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

2023年4月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虐待、非法拘禁小花梅的董志民和拐卖小花梅的一众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惩处。判决结果及时回应了社会公众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期盼,也提升了社会对于“虐待罪”的关注。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虐待行为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有经常性、情节恶劣等特点,现实情况中,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人都是容易遭受虐待行为的群体。

案件中,董志民对被害人小花梅有病不送医治疗,让其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中,且不顾其身体状况致其连续生育,同时还有非法剥夺小花梅人身自由的行为,导致小花梅精神疾病不断加重,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构成虐待罪、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因此,依法以虐待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董志民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三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如果持续时间长、虐待手段残忍,导致被害人身心健康遭到伤害,达到轻微伤,即可能构成虐待罪。因此,当我们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家庭暴力上升至生命安全受到紧迫威胁时,或是我们的家庭成员正在遭受来自家庭内部的暴力和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及时报警,以法制暴,善用司法力量保护自己和家人,阻止暴力的继续和升级。

以上就是本期《 “荷姐姐”说》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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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知识宣传】︱“荷姐姐”说(第93期)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 家庭暴力的升级——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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