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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情侣恋爱期间的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呢

2023-07-03 17: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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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女子金某与男子张某曾系一对情侣。在2021年初至2022年12月期间,原告金某多次微信转账给被告50余万元。双方分手后,金某以上述转款是借款为由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

经法院审查,张某在庭审中仅认可向金某借款1.8万元的事实。虽然张某未向金某出具借条,但其也多次在需要资金时提出:“有的话匀个1500元给我......” “先转个5000给我”“我肯定还你”等聊天记录,也曾微信回复金某:“由于债务纠纷,本人张某愿意用房子代还金某40万元债务”承认其向金某借款的事实。法庭据此认为双方已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应予以保护。扣除特殊日期转账的、金额比较特殊的如520元、666元、888元、1314元、2022元、2023元等表达爱意或其他寓意的数字,法庭支持了金某50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情侣之间的微信转账,在没有其他备注的情况下, 520、666、888、1314等表达爱意或其他寓意的转账金额,真实意思是恋爱期间的示爱、祝福可认定为赠与,事后很难将其认定为借款。

如若确实是借款给对方,要在转账附言备注是借款,当然最好是同时要求对方出具借据。

如对方暂无法出具借条字据的,要及时与对方文字、语音或者电话录音进行确认,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或借贷的合意,并留存好与对方进行沟通的相关证据材料。

反之,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情侣之间应慎重考虑不要轻易以出具借条、欠条的书面材料以此表达忠诚或爱意,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供稿:徐璐璐

原标题:《【以案释法】情侣恋爱期间的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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