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误买”盗版书作教材,被索赔16万!培训机构构成侵权吗?

2023-07-03 16: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宋人《牌记》有载: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

已申上司,不许覆板”;

明清文人也声明:

“或照式刊印,或增减一二,

或稍变其形”,

便是“以他人之功冒为己有,

食其利而抹煞其名者,

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

盗版之害,古已有之。

防盗难,打盗忙,

图书盗版何时了?

近日,

香洲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培训机构买了盗版教材给学员,

被诉侵权,法院会怎么判?

打假:

授课竟用“高仿书”!

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是一家集图书、期刊、音像电子产品出版于一体的出版社,享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教程”(共五册)的专有出版权。2020年8月,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现,某洋教育公司向学员提供的培训课程教材,与其发行的教材在构架纲要、目录标题、图文排版、文字内容等方面基本一致,甚至还有防伪码。但两套图书在扫描防伪码后,显示的“正版验证提示信息”明显不同。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认为,某洋教育公司以培训课程教材的名义向报名学员提供盗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诉请某洋教育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库存产品,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等合计16万余元。

不解:

网上“瞎买”没卖书!

某洋教育公司辩称:公司讲授的是消防操作员课程,有三个培训套餐,价格分别是3980/5980/7980元。套餐价格系课程培训费用,而非教材费用,公司从来没有说过要卖教材给学员,也不收取课程培训费以外的费用,不存在以销售书籍盈利为目的的行为。

培训课程教材是在某购物平台的一家店铺购买。某洋教育公司采用的是网络教学,一般不提供教材。只是有报名学员提出想要相关书籍,希望在正式开课前进行学习。那时候公司刚成立不久,也不清楚正版书籍价格,听同行说可以在网上购买,便购买了案涉图书,也没想到会有盗版书。盗版书流出是由于出版社未做好监管所致。

止争:

未额外收费等于“免费”吗?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将案涉书籍与正版图书进行比对,两者在封面、书籍目录及正文内容上完全一致,但防伪鉴别方法完全不同,可以认定系盗版图书。

被告某洋教育公司是进行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门机构,招收学员进行培训、收取培训费系其正常的业务范围。被告某洋教育公司在收取费用后向学员提供教材,即便其未单独就相关教材收取书本费用,也已隐含在培训费用之中,应认定该行为侵犯了原告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的著作权。此外,教材虽系通过网购平台店铺购买,但每本22元左右的价格明显低于正版图书的售价。被告某洋教育公司作为专门机构,本应尽到比一般消费者更高的注意义务,但其在未对被控侵权图书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将图书提供给学员,侵害了原告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综合考虑案涉书籍的知名度、被告某洋教育公司的主观过错、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某洋教育公司赔偿原告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

法官说法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权,是指面向不特定的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行为,发行权的意义在于使公众可以长期、反复欣赏、阅读任何形式的作品。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无论是否有偿向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都不影响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随着各类职业培训市场的火爆,培训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培训机构为降低经营成本,低价购入盗版书籍向学员提供,并未对其提供书籍的产权情况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此一来,不仅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培训机构在提供培训服务的同时理应树立版权意识,对其提供给学员的教材来源和质量进行必要的审核,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否则,不仅不会实现其节约成本的初衷,还需要为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审核:苏倩雯

撰稿:肖辉燕 郭莎 李宇欣

声明:本文文字为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原标题:《“误买”盗版书作教材,被索赔16万!培训机构构成侵权吗?》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