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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丨高唐县司法局、高唐县检察院签署《实施意见》共同打造“检司共建 事心双解”品牌
2023-07-07 17: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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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检察司法办案与司法矛盾调处衔接,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月6日,高唐县司法局、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关于建立“事心双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启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实施意见》明确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建立“事心双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成立了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双方建立联系人沟通机制,共同履行检调对接工作程序。《实施意见》要求,检察人员与调解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以及遵守司法办案制度和调解规则,并实行检调对接回访制度,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细,确保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检调对接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就全面推行“事心双解”工作机制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规定,明确范围,要严格坚持合法调解和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二是加强沟通,强化效果,实现调解成果与案件处理结果的有效衔接。三是突出重点,及时回访,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坚决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再次升级。四是普法宣传,扩大教育,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新闻媒体平台,深入社区、乡镇和街道,利用普法团队,从案件谈法理、以畅谈动人心,告诫群众,预防和震慑犯罪,延伸“事心双解”的效果。今年以来,高唐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积极沟通,探索检察司法办案与司法矛盾调解中心的工作衔接,强化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融为一体,运用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邻里亲情共同发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解决于诉中,促成案件当事人化解积怨,握手言和;通过前期实践,积累了经验,形成了《实施意见》,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检司共建、事心双解”品牌建设。
原标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丨高唐县司法局、高唐县检察院签署《实施意见》共同打造“检司共建 事心双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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