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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出梅!这笔钱还能拿两个月→

2023-07-10 19: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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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炎炎夏日已经过半

更好的消息!!

明天上海入伏即出梅!!!

长达24天的梅雨期

终于结束

出梅后

气温升高

多午后雷阵雨

未来十天

上海将迎极端高温

最高气温37℃左右

扫描下方二维码,前往“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气象台】,查看上海近期天气情况

炎炎夏日

好在还有“高温津贴”

给劳动者们

带来些许安慰

小云在此提醒大家

并不是一定要在户外

才能领取高温津贴

同时

劳动者还有以下福利~

01、高温津贴那些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高温津贴就是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那么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发多少钱呢?

可以算在最低工资中么?

企业不发我该怎么办?

小云为你一一讲明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发放时期:本市企业每年6月至9月(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

发放条件: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并非单位福利,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高温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项目。

高温津贴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自2019年6月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劳动者还有其他哪些高温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上海市户外工作者请注意!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本市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已创建了1157家“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

上“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查看附近休息点,空调、冰箱、微波炉、饮水机、充电排插、桌椅等在接力站服务都有,可为户外职工提供各种服务!

除了在户外工作,若是你的工作地点温度高于33℃(不含33℃),你也应当享受高温津贴

即使你已经离职,公司也应该发放你在职期间未领取的高温津贴

小云搜罗了相应的维权案件,供大家参考

02、高温津贴相关案件

案例一

徐某是一家钣金公司的焊工,有时涉及室外工作。2022年2月公司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关系。徐某因与公司存在劳动纠纷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21年的高温津贴。钣金公司主张工厂内有降温设备,无需支付高温津贴。

该案仲裁后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所主张的降温设备实为一台电风扇,而徐某系电焊工,显然仅有一台风扇不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徐某岗位还涉及室外工作,故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徐某主张的高温费。

案例二

2021年8月31日,程某与所在建筑安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年国庆节前,公司发给每个员工4个月高温津贴费共计1,200元。程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其在职期间的高温津贴。公司认为,程某在发放高温津贴前已经离职,不能享受该补贴。

程某因此申请仲裁后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程某付出的劳动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公司应当支付程某高温津贴900元。

文字来源:梅陇法院

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也可拨打12345或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进行投诉

温馨提示

2023版“沪惠保”保单在2023年7月1日生效,保障期至2024年6月30日,参保时间截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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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于|上海天气发布、上海闵行法院。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原标题:《明天出梅!这笔钱还能拿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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