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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五旬农妇多次通过微信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

2023-07-12 18: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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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已成为当下人们热衷的社交方式。某县五旬农妇追求低级趣味,通过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等色情信息,殊不知其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该农妇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李某(女,时年51岁,化名)利用微信向好友张某传播淫秽视频83部。陇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应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李某虽未以牟利为目的,但长期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私下传播淫秽物品,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危害社会治安,最终触犯刑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网友:传播淫秽物品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往往会诱发其他犯罪。广大网友应当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谨言慎行;对于淫秽色情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原标题:《【以案释法】五旬农妇多次通过微信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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