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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言法语丨无证驾驶被追偿 法院调解化纠纷

2023-07-12 1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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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车辆发生车祸,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地细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简介

据了解,某物流公司雇佣的司机吴某无证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车的薛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薛某受伤。薛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钢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薛某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全部赔偿责任。

之后,保险公司以吴某案发时系无证驾驶为由,向钢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吴某、某物流公司偿还代偿款13万余元。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案情,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某物流公司按比例分担12万余元保险款并分期偿还。

法官寄语

行车要规范,安全无隐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驾驶车辆不能心存侥幸,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即使买了车险,保险公司理赔后也可以行使追偿权。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切勿以身试法。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标题:《钢言法语丨无证驾驶被追偿 法院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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