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哈尔滨拟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务员违规放鞭炮或被处分

法制日报
2018-08-28 08:31
法治中国 >
字号

8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该决定待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决定提出,全市大型活动或者重大庆典需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核发许可并向社会公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城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决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额度调至为上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反决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接受处罚外,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决定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原标题为:《 哈尔滨市拟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 公务员违规放鞭炮将被处分》)

    责任编辑:宋蒋萱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